(1)白棕绳必须由剑麻基纤维搓成线,线再搓成股,最后由股拧成绳,并不得涂油。
(2)只允许用作起吊轻型构件和作为受力不大的缆风绳、溜绳等。
(3)穿绕滑车时,滑轮的直径应大于白棕绳直径的10倍,麻绳有结时,应严禁穿过滑车狭小之处;避免损伤麻绳发生事故,长期在滑车上使用的白棕绳,应定期改变穿绳方向,使绳磨损均匀。
(4)使用时应将绳抖直,使用中发生扭结也应立即抖直,如有局部受伤的白棕绳,应切去损伤部分。
(5)当绳不够长时,不宜打结接长,应尽量采用编接接长。
(6)使用中应严禁在粗糙的构件上或地上拖拉,并严防砂、石屑嵌入绳的内部磨伤白棕绳。
(7)捆绑有棱角的物体时,必须垫以木板或麻袋等物。
(8)编接绳头,绳套时,编接前每股头上应用细绳扎紧,编接后相互搭接长度:绳套不能小于白棕绳直径的15倍,绳头接长不小于3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