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易燃易爆区不宜动火,设备需要动火检修时,应尽量移动到火区进行。
2.易燃易爆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设备、管道和容器动火,必须先办动火证。动火前,应与其他设备、管道可靠隔断,清除置换合格。合格标准(体积百分浓度);爆炸下限大于4%的易燃易爆气体,含量小于0.5%;爆炸下限小于或等于4%者,其含量小于0.2%。
3.在有毒物质的设备、管道和容器内检修时,必须可靠地切断物料进出口,有毒物质的浓度必须小于允许值,同时含氧量应在18%~22%(体积百分浓度)范围内。监护人不得少于2人。应备好防毒面具和防护用品,检修人员必须熟悉防毒面具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对易燃、易爆或易中毒物质的设备动火或进入内部工作时,监护人不得少于2人。安全分析取样时间不得早于工作前半小时,工作中应每两小时重新分析一次,工作中断半小时以上也应重新分析。
5.焦炉煤气设备和管道拆开之前,应用蒸汽、氮气或烟气进行吹扫和置换;拆开后应用水润湿并清除可燃渣。
6.检修由鼓风机负压系统保持负压的设备时,必须预先把通向鼓风机的管线堵上盲板。
7.检修操作温度等于或高于物料自燃点的密闭设备,不得在停止生产后立即打开大盖或入孔盖。
8.用蒸汽清扫可能积存有硫化物的塔器后,必须冷却到常温方可开启;打开塔底入孔之前,必须关闭塔顶油汽管和放散管。
9.检修饱和器时,必须在进、出口煤气管道上堵盲板;堵好盲板之前,禁止使用器内母液。
10.检修液氨冷冻机时,严禁用氧气吹扫堵塞的管道。
11.转动设备的清扫、加油、检修和内部检查,均必须停止设备运转,切断电源并挂上检修牌,方可进行。
12.设备和管道的截止件及配件,每次检修后都应做严密性试验。
13.不得进行多层检修作业。特殊情况时,必须采取层间隔离措施。
14.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作业点下部应采取措施,禁止人员通行和逗留。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高处作业。
15.高处动火应采取防止火花飞溅措施。
16.夜间检修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考试大注册安全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