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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楼电缆竖井和通信楼机房的防火封堵

来源:233网校 2009年6月4日

  国内外高层建筑火灾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如果在高层建筑设计中,对防火设计缺乏考虑或考虑不周密,一旦发生火灾,会造成严重的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因此,高层建筑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要立足于自防自救,积极保证消防安全。

  高层建筑物的火灾具有这样一些特点:火势蔓延快,疏散人群困难,扑救火灾困难,火灾隐患多等。从火灾扑救实践知,登高消防车扑救高度在24m以下的建筑物火灾最为有效,再高的建筑物扑救数量就差了。一些规模大、空间大的建筑物,如商业大楼、综合大楼楼内可燃物多,火源和电源多,一旦发生火灾,必然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民伤亡。因此,高层建筑的消防工作应做到:减少建筑内的可燃物;楼内装修陈设尽可能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设置自动灭火系统以及划分防火及防烟分区。其中最有效的办法是划分防火及防烟分区,其作用是:在发生火灾时可将火势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以利于扑救和减少经济损失和人身伤亡。 把安全工程师站点加入收藏夹

  高层建筑的电梯井、管道井、风道、电缆竖井等竖向井道,如果防火分隔处理不好,发生火灾时,这些竖井就像一个个小烟囱,成为火势迅速蔓延的途径。有资料介绍,火灾燃烧水平方向扩散速度最大为0.5—3m/s,而沿竖井的扩散速度为3—4m/s,10Om高的高层建筑,在无阻拦的情况下,半分钟烟气可沿竖井扩散到屋顶,尤其电缆竖井,一旦发生火灾,因电缆护层不阻燃,火势可沿着烧着的电缆向上蔓延,热量由下而上递增,很容易增加到燃爆的程度。因此,从防火、减灾的目的出发,为使火势能控制在分隔区内,必须对电缆竖井进行防火封堵。国标《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第5、3、3条规定:“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其电缆井、管道井应每隔2—3层在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应在每层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洞,其空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

  对于电缆竖井,尤其通信楼的电缆竖井,从实际需要出发,考虑到电缆的维护、更换、敷设,又要保证防火安全,电缆竖井可采用可塑性有机防火堵料和速固型无机防火堵料进行防火封堵分隔。可塑性有机防火堵料具有耐火性极高,柔韧性好,有的还具有遇火膨胀等特点,对电缆施工与维护都非常方便。所以特别适用于建筑物中的电线、电缆和管道的贯穿孔洞、缝隙的防火封堵。速固型无机防火堵料使用时,一般先用有机防火堵料包裹在电缆的外围,在周边的缝隙处灌注速固型防火堵料,速固型防火堵科固化后,形成具有相当强度和耐火性的防火层。

  电缆竖井是纵向迅速蔓延火势的途径,电缆平面的线槽敷设是平面蔓延火势的途径。

  在铁路通信、信号设备中,也曾有过沉痛的教训,由于一个机房失火,因电线、电缆是连接各机房敷设的,由电缆燃烧造成火势蔓延,连续烧毁几个机房,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为减少由于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通信,通信、信号楼的各机房也应当采用防火、防烟分隔区的防火方法。对各机房之间的连接电线、电缆的线槽进行封堵,考虑施工及维护方便,可采用可塑性有机防火堵料。

  铁路通信、信号楼的机房设计大部分没有采用防火、防烟分隔区的防火方法,从减少经济损失的目的出发,先天的防火设计不足,后天应当采用封堵的方法,将防火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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