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洁净厂房的防火设计
1.设计好厂房的平面布置
在厂房建设之前,应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使用单位、设备安装或供应单位对厂房内部布置先期进行论证。首先应考虑将易燃易爆的工艺或设备间尽可能布置于厂房外或与厂房贴邻,如有困难或工艺需要必须布置于厂房内的,应靠外墙设置并与厂房的其他功能区用实体墙分隔,以便于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其次,将装配车间、包装车间等人员密集部位靠近外墙,并确保有一长边是厂房的外墙,一方面便于开设紧急疏散出口,另一方面利于事故时的排烟和救援。
2.建筑构件及内装修
建筑应尽可能地采用砖混结构,如用钢结构时,其厂房各构件耐火极限应能达到二级耐火等级的要求。厂房的保温材料应尽可能选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并尽量避免采用泡沫塑料、橡胶或其他多孔的有机高分子材料。对于厂房的内部装修,因为其构造上的封闭性和疏散、排烟上的不利性,与地下民用建筑火灾危险性等级相近,所以其各部位的装修要求宜按《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中地下民用建筑的要求执行。
3.厂房内的疏散设计
厂房内部的疏散通道应力求简捷,避免迷宫式、门中门的布置法。对于厂房的出入口设计,出入路线尽可能笔直。如特殊工艺需要,出入口不能满足人员疏散时,应将疏散通道局部靠外墙,在局部靠外墙处用封闭钢化玻璃门作为紧急疏散出口,并在固定玻璃门处设安全出口灯和击碎玻璃用的橡皮锤。通道上疏散指示标志宜选用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其设置部位要根据洁净厂房特殊的通风排烟形式而定。一般的洁净厂房通风排烟大多为上送下回形式,所以设置部位宜考虑采用上部和下部穿插设置。
4.通风排烟设计
对于厂房内某些工段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或中间产品有易燃易爆气体和有毒气体的,该区域应单独设置事故排风系统,并能与送风系统相互切换。设有中央空调系统或送回风系统的厂房,应在疏散走道、值班室和经常有人的车间设置紧急切断按钮,切断其送风和回风,以防止火势加速蔓延。在疏散走道、人员密集的车间和重要的控制室应设置排烟系统,以利于人员的疏散和抢险救援。
5.自动消防设施的设计
洁净厂房为防止灰尘飞散,空气净化一般采用上送下回或水平强制气流送风的换气形式,它的回风口往往设置在靠近地面处,这使得在火灾初期、空气净化系统尚未停止工作的情况下,用安装在吊顶上的普通感烟探测器来探测火灾信号,往往起不到及早预警的效果。所以,对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的选型,不适合用感烟型探测器。如必须要用时,应对感烟型探测器的安装方式、安装部位进行合理的设计。
自动灭火系统中的开式系统,平时敞开的管道不能满足洁净厂房无尘无菌的要求;闭式系统管道中又经常充满灭火介质,免不了偶有泄漏,污染空气,所以自动灭火系统不宜用于洁净厂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