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9年10号公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的通知
根据国家应急管理部2019年第10号公告,经国家注册管理机构审核,国家应急管理部批准我省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初始、延续、变更、重新注册条件462人,并颁发执业证书或相关材料。
领证方式:
1. 个人:凭办理注册时的回执单原件领取。无回执单或回执单遗失的,本人凭身份证复印件领取。 *重新注册成功需另携带注安师执业证领取相关材料。
2. 单位:凭办理注册时回执单原件、本单位注册成功人员名单表(加盖单位公章)领取。名单表注明注册公告号和注册种类(例:姓名+2019年第5号公告+初始注册),无回执单或回执单遗失的,出具单位介绍信、本单位注册成功人员名单表(加盖单位公章)。 *重新注册成功需另携带注安师执业证领取相关材料。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领证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60号湖北应急管理厅大楼8楼8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