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初始注册的,应当自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之日起5年内由本人向注册初审机构提出。超过规定时间申请初始注册的,按逾期初始注册办理。逾期初始注册的还应满足继续教育要求。
注意:2019年3月1日前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应当在2024年3月1日前申请初始注册,2019年3月1日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应当在取得资格证书后5年内申请初始注册,否则将视为逾期初始注册。
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注册类别分类进行。
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每个注册周期内应当参加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8学时。
继续教育由部门、省级注册机构按照统一制定的大纲组织实施。中央企业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继续教育可以由中央企业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组织实施。继续教育应当由具备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承担。
煤矿安全、非煤矿矿山安全、危险物品安全(民用爆破器材安全除外)和其他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大纲,由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建筑施工安全、民用爆破器材安全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大纲,由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制定。
大家可以到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官网查询继续教育培训班信息。向哪个初审机构申请注册,就咨询该初审机构,初审机构联系方式见注册系统官网首页上方【初审机构列表】,以及【培训班信息】是培训机构自己发布的继续教育培训班信息。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网址:http://link.233.com/17436/Index.aspx
初审机构的选择
申请注册时,可根据聘用单位的具体情况和个人所从事的业务,参照以下顺序依次判断选择哪一类初审机构。
1.属于其他部委管理的,如列表中有,请相应选择,如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分别选住建部、交通运输部;
2.属于中央企业集团的,如列表中有,可相应选择,如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下的企业;
3.属于应急管理部直属事业单位的,可选择应急管理部;
4.上述情况外,一般应选择相应的省级初审机构。其中,煤矿安全类请选择该省煤监初审机构(如果该省有)。
初始注册
①初始注册申请表(下载后直接打印(共2页)、本人签字、单位填写并盖章,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无效;公章要清晰,且申请表上的单位名称须与公章上的一致);
②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可不完整上传,可只上传能够体现聘用人员姓名、岗位或所从事工作、聘用期限、聘用单位名称,签订日期以及双方签字盖章页。);
③手持身份证件拍照(须确保可识别是本人手持本人身份证件);
注册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需要延续注册的,应向注册初审机构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有效期满未延续注册的,可根据需要申请重新注册。
注册安全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续期注册:
(1)无业绩考核证明的;
(2)未按照规定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和培训或者继续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
(3)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
(4)在执业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同时在两个(含两个)以上单位执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