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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06年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233网校 2006年4月6日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关于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中心函[2006]30号),为做好我市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申报考试级别为“考4科”)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申报考试级别为“考2科”)的条件:

  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6年9月8日。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条件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

  三、考试时间、考试方式及考场设置

  (一)考试时间、科目

日 期  考 试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9月9日  上午  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  2:00—4: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10日  上午  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  2:00—4: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二)考试方式

  1、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直接在试卷上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3、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墨水)、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普通函数计算器。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由各考点配发草稿纸,在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三)考场设置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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