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免试部分科目(申报考试级别为“考2科”)的条件:
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6年9月8日。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条件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
二、 报名者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1、《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考生自己从网上下载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式一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应加盖验印公章,并由验证人签名);
3、2张大一寸近期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免试部分科目(申报考试级别为“考2科”)的考生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的时间证明一份;
5、上年度参加考试且有合格科目的考生,须正确填写“上一年档案号”,否则成绩无法滚动计算;
6、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均须用A4纸复印。
附件2
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类别 | 级别 | 专 业 | 科 目 | ||
代码 | 名称 | 代码 | 名称 | ||
33.注册安全工程师 | ⒉考2科 | 01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1 |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
4 |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 ||||
⒋考4科 | 01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1 |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 |
2 |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 ||||
3 | 安全生产技术 | ||||
4 |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填表”。
2、上表内容与现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对应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