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区200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桂职办[2007]52号
各市职改办,区直各有关单位职改办(人事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47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 200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18号)的精神,现将我区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形式
2007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8日至9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日 期 |
考 试 时 间 |
考 试 科 目 | |
9月8日 | 上午 | 9:00—11:30 |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
下午 | 2:00—4:30 |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 |
9月9日 | 上午 | 9:00—11:30 | 安全生产技术 |
下午 | 2:00—4:30 |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
二、考试管理模式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考人员参加考试,应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存储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报名条件
(一)参加四个科目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免试二个科目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暂行规定》(人发[2002]87号)下发之日前,即2002年9月前(含9月)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成绩管理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通过应试科目。
四、考务工作安排
(一)广西区内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区直单位、各市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按属地原则进行。
(二)全区报名截止时间为2007年5月18日
1、全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4月27日至5月18日(全天24小时),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时间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gx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
2、区直单位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时间:2007年5月14日至5月18日,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到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三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缴费。
3、各市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时间及地点,按全区报名截止时间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自定并公布。各市考试部门应做好网上报名咨询、提供或推荐网上报名服务点等工作,以确保网上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
4、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三) 报名手续
1、首次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由本人上网填写《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在网上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初审同意并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书、证件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出具的免试证明材料及报考费用,按规定时间、地点办理资格审核、缴费手续。
2、非首次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由本人上网填写《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在表中只能对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考试科目进行一次性修改。按本人所报考科目进行网上缴纳报名费、考试费(具体操作按“网上缴费说明”进行)。
3、按桂价费[2005]109号文规定,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费每人次10元;考试费客观题每人每科43元;主观题每人每科47元。报名费留给各市报名点,作为组织报名费用,其余上缴广西人事考试中心作为组织实施考试、阅卷及上缴国家试卷费用等。
(四)各市报名点于2007年6月8日前将报考人员的汇总材料上报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并与该部核准报考人数、科目数后,于6月30日前上缴考试费用。
(五)2007年8月下旬报考人员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必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具体打印时间请考生留意“考试大”的最新考试报考。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允许进入考场。
五、考场设置
2007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在南宁,由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场、组织考试,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请各市、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按要求认真做好报名等各项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