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08年5月8日至5月30日(全天24小时)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资格审核:2008年5月26日至30日
准考证打印:2008年8月下旬
桂职办[2008]60号
关于做好我区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职改办,区直(中直驻桂)各单位职改办(人事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48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 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24号)的精神,现将我区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
2008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6日、7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9月6日
上午 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 2:00—4: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 7日
上午 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 2:00——4: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二、报名条件
(一)参加四个科目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免试二个科目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暂行规定》(人发[2002]87号)下发之日前,即2002年9月前(含9月)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成绩管理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通过应试科目。
四、试题类型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普通函数计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