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07]5号)的要求,为做好200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7年9月8日和9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
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8日
上午0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9日
上午0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自备计算器)
二、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①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②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③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④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⑤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⑥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免试条件: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报名时间为2007年4月16日—4月20日。报考人员须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见附件一),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人员还须填写部分科目免试表一式二份(见附件二),各单位对资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证明)、学历审核后在复印件及报名表上签字盖章,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直有关单位汇总后报市人事局人事考务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人事局2号窗口)。报名时带2007年同版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免试的须五张),分别贴在报名表相应位置上,并携带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一式两份。老考生必须填写上一年准考证上的档案号,否则上年的成绩无法保留,并附上年准考证复印件。
五、对有伪造学历或资历证明、找人替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及其考试成绩,一年内不得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六、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设置不变,《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仍为主观题,但改为网络阅卷,在考试时请监考老师提醒考生: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应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普通函数计算器。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由各地配发,在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七、考生应考时,需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第3、4科可携带静音、无编程、无编辑功能的普通函数计算器。第1、2、3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第4科草稿纸由各地配发,在考后于试卷一并收回。
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寻呼机、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带入考场的切断电源,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八、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考务费每人57元,其余3科考务费每人每科53元。
保定市人事局人事考务中心
二00七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