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市2007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劳动人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直各单位、中央及省在株有关单位人事(政工)部门:
根据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我省2007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函[2007]3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07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7年度全国注册安全生产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2007年9月8日至9日。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共设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四个科目,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
9月8日
上午 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 2:00— 4: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9日
上午 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自备计算器)
下午 2:00—4: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自备计算器)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仍为主观题,但改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需注意:1、答题前仔细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编辑功能的普通函数计算器。
二、报名条件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2、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9年。
3、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5、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6、其他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7、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8、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9、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10、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11、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
12、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凡符合报名条件,且在2002年9月3日之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0年的,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
三、考试管理模式
(一)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滚动管理模式,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建议考生参加中国注册安全师考试网的网上辅导课程。
四、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
(一)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要求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日期为:2007年5月21日至23日,报名地点:市人事局办公大楼三楼报名大厅。具体报考程序及要求详见附件3.报名时,掌握报名条件,对弄虚作假的,将严肃查处。根据人事部办公厅人办发[1996]52号文件规定,省职改办将在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发放前对所有合格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并追究有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
六、考试收费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费为客观题每人每科53元,主观题每人每科57元。
我市200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考试辅导教材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征订发行,考生自愿征订。各地人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密切配合,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资格考试登记表(略)
2、2007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略)
3、2007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程序及要求
二○○七年五月五日
附件3:
2007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程序及要求
一、初次报考的人员,首先由本人申请并填写《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1),同时正确填涂报名信息卡,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一寸同底免冠正面照片(1张粘贴在《资格考试登记表》上,另2张粘贴在资格考试登记表)右上角,粘贴三分之一即可);再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按报考条件对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单位签署意见。续考人员只需提供准考证、继续教育证、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的《资格考试登记表》(需正确填写考试档案号,否则其上年度考试成绩将不能作滚动处理)、报名信息卡及3张照片(1寸彩色或黑白)。
二、单位初审后,由单位将上述申报材料和《报考人员花名册》(附件2)送市人事局专业技术管理科和各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再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三、各单位组织报名时,要认真督促报考人员按规定的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正确填写(涂)《资格考试登记表》和报名信息卡,并在经审查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人员的《资格考试登记表》上签署“同意免试部分科目”审核意见,以便对报考人员进行分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