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携带资料:本人身份证(单位可凭单位介绍信)
3、领取地点:原报名点
4、考试科目及时间提醒:
考 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2006年9月9日 | 9∶00 — 11∶30 |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
14∶00 — 16∶30 |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 |
2006年9月10日 | 9∶00 — 11∶30 | 安全生产技术 |
14∶00 — 16∶30 |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
5、考试须知:
(1)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4个科目,《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直接在试卷上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3)应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普通函数计算器。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统一配发草稿纸,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