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类别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备 注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9月6日 |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2:00— 4: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考生答题时务必注意:1、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必须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3、必须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普通函数计算器。
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由考试部门配发,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
9月7日 |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2:00— 4: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
三、报考条件
册安全工程师 |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 |
中专 |
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7年。 | ||
大专 |
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5年。 | ||||
本科 |
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3年。 | ||||
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
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2年。 | ||||
硕士学位 |
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年。 | ||||
博士学位 |
不限 | ||||
一、取得其他专业毕业的学历,本科以下学历其相对应的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第二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其相对应的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年限延长1年。
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三、凡符合报考条件,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
四、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根据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凡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证件等,以及在人事职称考试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替考、手机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五、考试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教材与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431—88919919(教材),建议考生参加建设工程教育网的网上辅导课程,有助于考生顺利通过考试,联系电话:010-82326699
六、成绩发布及证书颁发
省职考办网站发布成绩查询和证书发放通知。考试成绩一般在考后2个月左右发布,证书一般在考后3个月左右开始下发。考试合格者,由本人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报考机构领取由国家人事部颁发的证书。选择省(中)直考区报名的,到省职考办3楼大厅领取;选择各市(州)考区报名的,按当地人事职考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领取证书时须缴纳工本费。
七、工作要求
(一)各市级人事职称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报名工作。一是要及时下发报名文件,加强考试宣传。二是要认真组织本地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按时限完成工作任务。现场确认时,要认真审查报考资格,实行复审制,确保报考质量。三是要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为考生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
(二)要加强对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的贯彻落实工作,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