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 |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 |
中专 |
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7年。 | ||
大专 |
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5年。 | ||||
本科 |
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3年。 | ||||
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
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2年。 | ||||
硕士学位 |
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年。 | ||||
博士学位 |
不限 | ||||
一、取得其他专业毕业的学历,本科以下学历其相对应的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第二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其相对应的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年限延长1年。
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三、凡符合报考条件,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