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印发南浔区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提到2021年底要确保法律法规明确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本地中介服务机构均配备到位。为了鼓励大家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还出台了8项奖励内容,具体如下:
注册安全工程师引育八条激励办法
根据《南浔区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育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本地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育工作,激发人才活力,推动安全生产专业人才与本地区安全发展紧密结合,为南浔实现赶超跨越提供安全人才保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激励对象
服务于本地的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的人员
二、激励内容
(一)资格证书奖励。2019年起在南浔区企事业单位工作且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获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1000元奖励;获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2000元奖励;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3000元奖励。
(二)报考费用报销。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本地行业监管部门及各镇(开发区)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人员,对其报考的报名考试、培训和资料等相关费用予以报销。
(三)评优评先激励。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评优评先、考察培养、岗位晋升等方面,对通过考试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本地行业监管部门及各镇(开发区)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人员予以优先考虑。
(四)紧缺人才奖励。企业首次引入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在签订三年及以上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个税满一年的,参照区紧缺人才引进政策,给予1万元/人的岗位津贴,分三年发放。
(五)高层次人才奖励。对在本地工作的副高、正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的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保,并取得职称证书满一年后,给予相应的岗位津贴,其中正高级职称奖励3万元/人,副高级职称奖励1.5万元/人。
(六)购房租房补贴。对2016年1月1日后企业引入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的人员涉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其他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且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的,在南浔区首次购房享有相应的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
(七)企业配套奖励。企业应当从本单位职工教育培训专项经费中提取一定经费用于员工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报名考试、培训和资料等相关费用。企业可对通过考试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且与企业签订三年及以上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个税满一年的人员,给予一定的一次性奖励。
(八)企业岗位津贴。企业在引入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是通过考试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可给予一定的岗位津贴,其中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岗位津贴,每月300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岗位津贴,每月500元;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岗位津贴,每月1000元。
三、激励兑现
(一)激励内容第1项,奖励程序由区应急管理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资料的初审,经核准后交由行业监管部门及各镇(开发区)复审,复审通过后将奖励金发放给申请人。证书奖励金集中申请时间为证书领取后的6个月内,具体时间以区应急管理局每年发布的公告为准。奖励经费从行业监管部门及各镇(开发区)专项经费中提取。
(二)激励内容第2-3项,由区相关部门及各镇(开发区)负责具体落实。
(三)激励内容第4项,奖励程序由区应急管理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资料的初审,经核准后交由行业监管部门复审,复审通过后将奖励金发放给申请人。奖励经费从行业监管部门专项经费中提取。
(四)激励内容第5-6项,根据《中共湖州市南浔区委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发展新政策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由区相关部门落实。
(五)激励内容第7-8项,由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政策落实。
关于印发南浔区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战略的要求,深化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推进全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改革,大力培育本地区各类安全生产人才,切实提升全区安全生产科学治安能力和水平,现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通过调研摸底、鼓励发动、指导服务、完善政策及能力提升等五个方面的举措,加快“向外引、内部育”两方面的实施,建立一支安全生产人才本地化、年轻化及专业化的队伍,解决我区安全生产专业人才短缺问题。到2021年底,实现培育100名以上本地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目标,其中初级、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各达50名以上,确保法律法规明确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本地中介服务机构均配备到位。逐步形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业服务人员以注册安全工程师为主体的职业化安全生产人才队伍,为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供人才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本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人才培育。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南浔本地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金属冶炼单位及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置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工矿企业应当配置注册安全工程师;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安全工作经验丰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
(二)加大本地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人才培育。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的要求,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员30%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三)加强本地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人才培育。行业监管部门及各镇(开发区)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安全监管人员应当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职格考试。鼓励40周岁以上的安全监管人员按照自身实际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职格考试。
三、工作举措
(一)全面调查摸底。一是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南浔本地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建筑施工单位、金属冶炼单位及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进行全面调查,排查出应当配置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数量,并每年动态更新、调整。二是深入工矿企业开展人才调研,与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面对面交流、座谈等,就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需求进行探讨交底,掌握需求数量。三是对全区行业监管部门及各镇(开发区)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人员进行摸底,掌握底数和需求。
(二)广泛发动引导。一是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督促高危行业企业和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通过人员招聘、人才引进等方式按要求配置注册安全工程师。行业监管部门及各镇(开发区)在招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时优先考虑注册安全工程师及安全专业技术人员。二是严格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必须具备职业资格的要求,在行业监管部门、各镇(开发区)、本地高危行业企业及其他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发动一批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丰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鼓励其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三是发动并鼓励区安全生产培训师资库中的培训师参与报考,通过培训师来带动相应行业企业优秀人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三)精准服务指导。一是做好考前报名引导。针对今年新出台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报名考试规定,做好新政策的宣传和指导,及时解决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遇到的问题。二是做好考前交流指导。为帮助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做好考试相关知识准备,提高报考人员考试合格通过率,组织报考人员开展自学,建立报考人员交流群,定期及时更新学习资料,为考前冲刺打好知识储备基础。三是组织专题考试辅导。联合浙江省应急管理宣教中心,每年在考前组织一期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老师来讲解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重点,解决大家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
(四)出台激励政策。制定出台《南浔区注册安全工程师引育八条激励办法》,对于新引进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和经考试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给予一定的政策激励(详见附件1-3)。一是企业方面。鼓励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内部政策予以支持、鼓励。对已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在工资待遇上享有一定的岗位津贴。对通过考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给予一定的一次性奖励等。二是本地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方面,除了支持监管人员积极报考以外,可以对通过考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给于一定的一次性奖励,在安全生产评优评先等工作中,予以优先考虑等。三是有关区级部门方面,及时与组织、人社、工会等部门涉及人才引进、职业资格评定的相关政策进行对接,保障相关政策能够精准落地。
(五)强化能力提升。一是督促新取证人员及时完成注册工作,发动已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完成注册人员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二是鼓励新取证的注册安全工程师积极到所在行业企业进行实践实习,将所学转化为所用,完成所在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组织员工安全培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参与企业安全生产检查与考核、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应急体系建设等工作。三是充分发挥本地注册安全工程师团队力量,打造全区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共享平台,为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供专业支持。根据各镇(开发区)企业行业分布特点及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开展驻镇(开发区)驻点安全生产咨询顾问服务,为以小微企业为重点的有需求的企事业单位提供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育三年行动计划作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加强人才战略的重要举措,成立全区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育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相关工作。有关部门、各镇(开发区)及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育工作,全面动员本单位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对高危行业企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严格执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准入,规模以上企业尽可能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二)提高工作标准。按照人才培育三年行动计划,通过摸底调研和梳理,合理分配每年人才培育数量,做到人才培育有阶段、分层次、高质量。要做好提纲、基础知识的考前自学,确保基础知识融会贯通,要积极和省宣教中心对接,邀请考试实战经验丰富的老师前来开展考前辅导,开展有针对性的考前复习,努力提高合格率。定期组织新取证注册安全工程师开展行业交流与实践,采用政府采购等方式开展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教育培训等工作,持续推动本地注册安全工程师能力不断提升。
(三)强化工作保障。各行业监管部门、各镇(开发区)及生产经营单位应及时做好有关工作政策的宣传和指导,确保各项政策和措施及时落地。各单位应支持报考人员参加培训,合理安排报考人员的工作任务。为鼓励本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政策予以支持、鼓励。除政策保障以外,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人员配置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配置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单位按要求尽快配备到位。
附件:
官方通知原文:http://link.233.com/14642/hzgov/html/s352/xxgk/zcfg/qtwj/20191107/i25415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