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近日印发《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以下简称《判定标准》),自2023年5月15日起施行。
《判定标准》针对近年来工贸行业典型事故暴露出的新问题、新情况,聚焦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风险,充分考虑企业新技术、新装备的运用和安全水平整体提升等因素,明确了3方面64项重大事故隐患情形。其中管理类共3项,吸取近年来工贸企业因承包、承租单位管理混乱、无证作业频发事故的教训,增加了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要求。行业类列举了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7个行业共47项重大事故隐患情形。专项类列举了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使用液氨制冷,以及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中毒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等3个领域共14项重大事故隐患情形。
应急管理部要求所有工贸企业对照标准主动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要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对照标准精准执法。
具体内容:https://link.233.com/16544/gk/zfxxgkpt/fdzdgknr/202304/t20230417_448156.shtml
应急管理部于4月19日(星期三)上午10时在西郊宾馆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执法和工贸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杨智慧、副局长尚文启、二级巡视员王立忠参加发布会并答记者问,部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申展利主持。
会议重要解答:
现行判定标准自2017年实施以来,在强化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新修订的判定标准与2017年版相比有哪些新变化?
新版判定标准,充分分析了近年来工贸企业事故情况,聚焦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风险。结合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项行动、“百日清零行动”成效,共形成了管理类、行业类和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64项,与2017年版相比,增加了5项,其中专项类中的粉尘涉爆、涉氨制冷和有限空间作业等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适用于工贸8个行业。
新版判定标准与2017年版相比有三个特点:
一是更加权威。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对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规定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相关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年版的判定标准属于部门规范性文件,现行的判定标准上升为部门规章,增强了法律效力。
二是更加聚焦。新版判定标准,一方面突出事故导向。针对近年来因承包、承租单位管理混乱、无证作业引发事故增多的趋势,新增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等3项涉及管理方面的判定标准。另一方面,集中治理各行业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比如:冶金、有色行业聚焦高温熔融金属和有毒有害气体,建材行业聚焦事故多发的清库作业、可燃和有毒气体,机械行业聚焦铸造工艺熔融金属、可燃气体防爆,轻工行业聚焦高风险的设备设施,纺织行业聚焦高风险设备设施附近人员场所设置、禁忌物料混合存储,烟草行业聚焦熏蒸作业场所、烟丝制造中中毒窒息等重大风险环节。
三是更加科学。比如对涉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有限空间作业范围进行了调整,限定在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中毒风险有限空间作业的辨识、审批和作业等要求,这与重大风险息息相关,条款内容更加科学。
详细会议记录:https://link.233.com/16544/xw/xwfbh/2023n4y19rxwfbh_5087/wzsl_4260/202304/t20230419_44840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