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下考试实行2次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取得银行业职业资格证书需在主办方举办的连续两次考试中通过《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与《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下任意一个专业类别方可取得。
例:2016年下半年仅报考《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并通过,2017年上半年未报考任何专业科目或报考未通过,2016年下半年《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成绩作废;如需取得证书,2017年需重新参加《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与《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下任意一个专业类别方可取得,以此类推。
特别说明:连续两次考试为不间断计算方式,例:2016年下与2017年上同为一个滚动管理周期,以此类推。 对于已经取得一个专业类别《银行业职业资格证书》还欲取得其它专业类别证书的考生,在《银行业职业资格证书》有效的情况下,可选报相应的专业类别,如通过并符合相关规定,即可获得相应的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