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本充足率计算公式
资本充足率=(总资本-对应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00%
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对应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00%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对应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00%
2、各层次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
巴塞尔协议Ⅲ监管标准 | 《商业银行资本办法(试行)》监管标准 | |||||
核心一级资本 | 一级资本 | 总资本 | 核心一级资本 | 一级资本 | 总资本 | |
最低资本要求 | 4.5% | 6% | 8% | 5% | 6% | 8% |
储备资本要求 | 2.5% | 2.5% | ||||
最低资本要求+储备资本要求 | 7% | 8.5% | 10.5% | 7.5% | 8.5% | 10.5% |
逆周期资本要求 | 0~2.5% | 0~2.5% | ||||
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 | 1%~3.5% | 1% |
1、资本充足率影响因素
①持有资本的数量(资本充足率计算公式的分子)
②面临的实际风险水平(资本充足率计算公式的分母)
2、资本充足率管理策略
①增加资本(分子对策):增加一级资本(发行普通股和提高留存利润)和二级资本(超额贷款损失准备、次级债券和可转换债券等)
②降低总的风险加权资产(分母对策):降低规模;调整结构
1、储备资本要求
储备资本建立在最低资本充足率的基础上,应由核心一级资本来满足,比例为2.5%。
2、逆周期资本要求
商业银行应在最低资本要求和储备资本要求之上计提逆周期资本,逆周期资本要求为风险加权资产的0~2.5%。
(1)我国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为风险加权资产的1%,由核心一级资本满足。
(2)若国内银行被认定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所使用的附加资本按照巴塞尔委员会发布的《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方法及其附加资本要求》规定为1%-3.5%。
《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并表和未并表的杠杆率均不得低于4%。
杠杆率=(一级资本-一级资本扣减项)/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
1、杠杆率具备逆周期调节作用,能维护金融体系稳定和实体经济发展。
2、杠杆率避免了资本套利和监管套利。
3、杠杆率是风险中性的,相对简单易懂。
目前,巴塞尔委员会将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分为5个组别,资本附加要求分别为1%、1.5%、2%、2.5%、3.5%,一般银行的杠杆率国际标准最低为3%,因此要求的最高杠杆率为4.75%(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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