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的概念与相对性
合同的概念 | 合同也称为契约,其本质是一种合意或协议。 《民法典》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 |
合同的相对性 | 主体相对 | 合同关系主要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 |
内容相对 | 除法律、合同另有规定以外,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并承担该合同规定的义务。 在双方合同中,表现为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权利义务相互对应,互为因果。 | |
责任相对 | (1)违约当事人应对因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违约后果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能将责任推卸给他人。 (2)在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债务不能履行的情况下,债务人仍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在承担违约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3)债务人只能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
二、合同的订立
1、合同订立方式(要约、承诺、其他)
方式 | 备考内容 |
要约 | (1)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可以撤回、可以撤销。(有条件) (3)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 ①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4)要约失效的情形:①要约被拒绝;②要约被依法撤销;③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做出承诺;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 |
承诺 | (1)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承诺的内容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3)承诺可以撤回。撤回通知需在承诺通知达到要约人之时或之前到达要约人。 |
2、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1)内容条款:①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②标的;③数量;④质量;⑤价款或者报酬;⑥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⑦违约责任;⑧解决争议的方法。
(2)形式: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
时间 | (1)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2)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 时合同成立。 (3)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地点 |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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