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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从业槐俊升老师课程跟学笔记:法人基础知识

作者:233网校-科科 2021-12-03 17:08:15
导读:本文主要涉及一些概念的区分和掌握,以记忆为主,笔者将老师课程内容总结成表格形式展示,帮助大家记忆。

一、法人的概念和分类

1、法人的概念

(1)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法定代表人不是法人。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代表人

2、法人的分类


概念

代表

营利法人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法人等。

非营利法人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特别法人

《民法典》第九十六条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二、法人的成立及能力

1、法人的成立

(1)依法成立:实体合法、程序合法。

(2)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2、法人的能力

(1)法人的能力包括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2)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的区别


法人

自然人

起止时间

始于成立,终于法人终止

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差异程度

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则因法律、法人章程的规定的不同而各不相同

不同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范围

各自有一些特殊的权利能力。自然人的继承权、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经营权。

(3)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


法人

自然人

起止时间

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一起产生、同时消灭,两者起止时间完全一致。

自然人随着达到法律规定的一定年龄取得限制或完全行为能力,自然人不仅因死亡而使其行为能力消灭,还可因其患病而丧失部分或完全行为能力。

范围不同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一致。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两者的范围是不一致。

实现方式

通过法定代表人的活动来实现

一般通过自然人自身行为实现。

三、法人机关及分支机构

1、法人机关

概念:是指根据法律或法人章程的规定,对内管理法人事务、对外代表法人从事活动的个人或集体。

分类:意思机关(如股东会/股东大会)、执行机关(如董事会)、代表机关(法定代表人)和监察机关(监事会)。

2、法人分支机构

以法人财产设立的相对独立活动的法人组成部分。

四、法人的变更与终止

1、法人的变更

是指法人在存续期间内,其性质、组织机构、经营范围、财产状况以及名称、住所等重要事项上发生的变动。

2、法人的终止

(1)是指从法律上消灭法人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

(2)法人终止的主要原因:依法被撤销;依法被解散;破产;其他原因。清算是法人终止的必经程序。

温馨提示:文章由作者233网校-pjm独立创作完成,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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