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概念: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合约的基本种类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以衍生产品交易价格变动主导因素划分,国内商业银行参与的衍生产品交易活动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类:(1)利率衍生产品国内商业银行
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概念: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合约的基本种类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以衍生产品交易价格变动主导因素划分,国内商业银行参与的衍生产
委托贷款的概念:委托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委托代理业务。商业银行与委托贷款业务相关主体通过合同约定各方权利义务,履行相应职责,收取代理手续费,不承担信用风险。
委托贷款的业务管理①商业银行受理委托贷款业务申请,应具备以下前提:委托人与借款人就委托贷款条件达成一致;委托人或借款人为非自然人的,应出具其有权机构同意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的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
同业业务的资金投向监管:金融机构同业投资应严格风险审查和资金投向合规性审查,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根据所投资基础资产的性质,准确计量风险并计提相应资本与拨备。
同业业务的担保管理要求:金融机构开展买入返售(卖出回购)和同业投资业务,不得接受和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同业业务的期限要求:金融机构办理同业业务,应当合理审慎确定融资期限。其中,同业借款业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年,其他同业融资业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业务到期后不得展期。
同业业务的会计处理要求: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采用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确保各类同业业务及其交易环节能够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在资产负债表内或表外记载和反映。
同业业务的监管要求:1、管理体系要求。商业银行开展同业业务,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建立健全相应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遵循协商自愿、诚信自律和风险自担原则,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确保各
同业业务的资本管理要求:单家商业银行对单一金融机构法人的不含结算性同业存款的同业融出资金,扣除风险权重为零的资产后的净额,不得超过该银行一级资本的50%。单家商业银行同业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银行负债
同业业务的管理体系要求:商业银行开展同业业务,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建立健全相应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遵循协商自愿、诚信自律和风险自担原则,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确保各类风险得到有效
(1)概念委托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委托代理业务。商业银行与委托贷款业务相关主体通过合同约定各方权利义务,履行相应职责,收取代理手续费,不承担信用风险。(2)委托贷款的业务管理①商业银行受理委托贷款业务
同业业务的业务专营与授权管理要求: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同业业务授权管理体系,由法人总部对同业业务专营部门进行集中统一授权,同业业务专营部门不得进行转授权,不得办理未经授权或超授权的同业业务。
同业业务的授信管理要求: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本机构统一的同业业务授信管理政策,并将同业业务纳入全机构统一授信体系,由总部自上而下实施授权管理,不得办理无授信额度或超授信额度的同业业务。
同业拆借的概念:同业拆借业务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的无担保资金融通行为。
同业借款的会计核算:同业借款业务期限按照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借款期限的有关规定执行,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但最长期限自提款之日起不得超过3年。借款业务不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电子交易系统(或人民银行
同业存款业务的概念:同业存款业务是指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同业资金存入与存出业务,其中资金存入方仅为具有吸收存款资格的金融机构。
从承担风险的角度来看,同业代付业务的委托方是客户的债权人,直接承担借款人的信用风险,到期向借款人收回贷款本息;受托方为委托行提供贷款资金来源并完成“受托支付”服务,承担同业授信风险,拆放资金本息到期由
同业代付的管理与会计核算: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业务项下的金融资产应当为银行承兑汇票、债券、央行票据等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具有合理公允价值和较高流动性的金融资产。卖出回购方不得将业务项下的
同业代付的概念:同业代付是指商业银行(受托方)接受金融机构(委托方)的委托向企业客户付款,委托方在约定还款日偿还代付款项本息的资金融通行为。
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的概念:买入返售(卖出回购)是指两家金融机构之间按照协议约定先买入(卖出)金融资产,再按约定价格于到期日将该项金融资产返售(回购)的资金融通行为。
同业投资的概念:同业投资是指金融机构购买(或委托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同业金融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债、次级债等在银行间市场或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同业金融资产)或特定目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同业拆借的会计核算:一方面,同业拆借应遵守相互自愿、恪守信用的原则,利率和期限均由拆借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合同确定。另一方面,参加同业拆借的金融机构,其拆出资金限于当日资金多余的头寸和在人民银行
存放同业的会计核算:办理存放同业业务是指金融机构与国内同业按约定的利率、期限及金额,以协议的方式将本外币资金存放至同业客户。信用存放同业业务指无论存放期限长短及金额大小,100%占用国内同业授信额度的
理财产品压力测试应当至少符合以下要求:(1)针对单只理财产品,合理审慎设定并定期审核压力情景,充分考虑理财产品的规模投资策略、投资者类型等因素,审慎评估各类风险对理财产品的影响,压力测试的数据应当准确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资产管理产品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准确界定相关法律关系,明确约定各参与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
理财业务的监管要求(1)发行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禁止欺诈或者误导投资者购买与其风险承担能力不匹配的资产管理产品。(2)不得有刚性兑付行为。(3)发行的结构性存款应当纳入
按投资者类型,理财产品可以分为不特定社会公众和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①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
同业业务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以投融资为核心的各项业务。1、同业业务的分类同业拆借同业拆借业务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全国统一的
按募集方式,理财产品可以分为公募理财产品和私募理财产品。私募理财产品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私募理财产品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同业业务的分类主要包括:同业拆借同业拆借业务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的无担保资金融通行为。同业存款同业存款业务是指金融机构之间开展
同业业务的治理:商业银行应具备与所开展同业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同业业务治理体系,由法人总部对同业业务进行统一管理,将同业业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前中后台分设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理财业务的法律风险:受我国金融法律制度和管理体制的制约,银行理财业务的法律风险十分突出。在实际操作中,资产管理产品的合同中往往不直接包含保底收益或刚性兑付的条款,而是通过“秘密协议”等隐蔽形式进行约定
同业业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同业拆借一方面,同业拆借应遵守相互自愿、恪守信用的原则,利率和期限均由拆借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合同确定。另一方面,参加同业拆借的金融机构,其拆出资金限于当日资金多余的头寸
理财业务的操作风险:银行推出的众多创新型的理财产品,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速度没有跟上,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因操作失误或欺诈行为给商业银行带来的潜在风险。尤其是产品营销过程中,一些销售人员出于提升业绩的考
主要同业业务管理:存放同业本、外币资金存放同业业务是指金融机构与国内同业按约定的利率、期限及金额,以协议的方式将本外币资金存放至同业客户的业务。外币须为可自由兑换货币。信用存放同业业务指无论存放期限长
理财业务管理主要从以下几大块着手:销售管理①总体要求: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宣传材料真实、准确和清晰;不得宣传预期收益率并进行风险提示。②产品评级和投资者风险匹配③销售起点和渠道起点(单只):固收类起
理财业务的销售管理:①总体要求: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宣传材料真实、准确和清晰;不得宣传预期收益率并进行风险提示。②产品评级和投资者风险匹配③销售起点和渠道起点(单只):固收类起点30万;混合类起点4
贷款承诺业务的监管要求(1)银行要建立完整有效的贷款承诺业务管理规定和操作办法,不得存在明显的制度缺陷。(2)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贷款承诺应已纳入该银行对相关客户的整体授信管理体系。(3)银行应制定规章
理财业务的基本概念:(1)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投资者委托,按照与投资者事先约定的投资策略、风险承担和收益分配方式,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2)理财业务的特征①理财
理财业务的特征:①理财业务是代理业务,不是银行的自营业务②理财业务的盈利方式是收取投资管理费或业绩报酬③客户是理财业务风险的主要承担者④理财业务是“轻资本”业务⑤理财业务是一项知识技术密集
理财产品的分类方式如下分类标准类别按投资者类型不特定社会公众和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①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投资于: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公司信用类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其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禁止行为:不得直接投资于信贷资产;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本行信贷资产;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本行或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本行发行的次级档信贷资产支持证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会计处理:金融资产坚持公允价值计量原则,鼓励使用市值计量。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摊余成本进行计量:①资产管理产品为封闭式产品,且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
理财业务的投资管理:①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投资于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公司信用类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