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列主体可作为保证人的是( )。
A、8岁的小明
B、65岁无经济来源的老王
C、某医院
D、有母公司书面授权可作为保证人的某分公司
试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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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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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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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第8条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第9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第10条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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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下列关于质押和抵押的区别,说法不正确的是()。
A、质权的标的物为动产和财产权利
B、抵押权的设立不转移抵押标的物的占有,而质权的设立必须转移质押标的物的占有
C、在抵押担保中,抵押物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
D、抵押中的债权人取得抵押财产的所有权或部分所有权,质押中的债权人保留对质押财产的所有权
试题解析
- 正确答案
D
- 试题难度
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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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有:①质权的标的物与抵押权的标的物的范围不同。质权的标的物为动产和财产权利,动产质押形成的质权为典型质权。抵押权的标的物可以是动产和不动产,以不动产最为常见。②标的物的占有权是否发生转移不同。抵押权的设立不转移抵押标的物的占有,而质权的设立必须转移质押标的物的占有。这是质押与抵押最重要的区别。③对标的物的保管义务不同。抵押权的设立不交付抵押物的占有,因而抵押权人没有保管标的物的义务,而在质押的场合,质权人对质物则负有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④受偿顺序不同。在质权设立的情况下,一物只能设立一个质押权,因而没有受偿的顺序问题。而一物可设数个抵押权,当数个抵押权并存时,有受偿的先后顺序之分。⑤能否重复设置担保不同。在抵押担保中,抵押物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即抵押人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就同一项财产向两个以上的债权人进行抵押。也就是说,法律允许抵押权重复设置。而在质押担保中,由于质押合同是从质物移交给质权人占有之日起生效,因此在实际中不可能存在同一质物上重复设置质权的现象。⑥对标的物孳息的收取权不同。在抵押期间,不论抵押物所生的是天然孳息还是法定孳息,均由抵押人收取,抵押权人无权收取。只有在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法院依法扣押的情况下,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才有权收取孳息。在质押期间,质权人依法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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