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 借款企业出现还款困难,银行在充分评估贷款风险并与借款企业协商的基础上,修改或重新制订贷款偿还方案,调整贷款合同条款,控制和化解贷款风险的行为; |
分类 | 自主型贷款重组和司法型贷款重组; |
条件 | (1)重组后,借款人能改善财务状况,增强偿债能力; (2)重组后,能够弥补贷款法律手续方面重大缺陷; (3)重组后,能够追加或者完善担保条件; (4)重组后,能够使银行债务先行得到部分偿还; (5)重组后,能够在其他方面减少银行风险; |
方式 | (1)变更担保条件 ②将保证转换为抵押或质押,或变更保证人; ③直接减轻或免除保证人责任,前提是担保条件明显改善或保证人尽其所能偿还贷款; (2)调整还款期限:延长期限需要遵守相关规定; (5)债务转为资本: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 (6)以资抵债。 |
债务人所有或享有处分权且变现能力强的财产 | 禁止 |
(1)动产: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原材料、产成品(存货)、半成品 (2)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 (3)无形资产:专利权、著作权、期权 (4)有价证券:股票和债券 | (1)抵债资产本身发生的各种欠缴税费,接近、等于或超过该财产价值的 (2)所有权、使用权不明确或有争议的 (3)资产已经先于银行抵押或质押给第三人的 (4)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资产 (5)债务人公益性质的职工住宅等生活、教育设施和医疗卫生设施 |
1、价值确定原则
(1)双方的协商议定价值
(2)双方认可的权威评估部门评估确认的价值
(3)法院裁决确定的价值
2、计价价值=按上述原则确定的价值-费用
3、计价价值与本息和的差额处理
(1)计价价值<本息和,差额冲减呆账准备金
(2)计价价值>本息和,差额列入保证金科目设专户管理,待抵债资产变现后一并处理
管理原则 | 严格控制原则、合理定价原则、妥善保管原则、及时处置原则 |
保管 | (1)方式:上收保管、就地保管、委托保管 (2)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账实核对 |
处置 | (1)时限要求 ①不动产和股权:自取得之日起2年内 ②股权外其他权利:有效期内,最长不超过自取得之日起2年 ③动产:自取得之日起1年内 (4)抵债资产收取后原则上不能对外出租,特殊情况下,可暂时出租 (5)银行不得擅自使用抵债资产,确须使用的,应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涉嫌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 (1)截留抵债资产经营处置收入的 (2)擅自动用抵债资产的 (3)未经批准收取、处置抵债资产的 (4)擅自将抵债资产转为自用资产的 (5)玩忽职守,怠于行使职权造成抵债资产毁损、灭失的 (6)恶意串通抵债人或中介机构,在收取抵债资产过程中故意高估价格,或在处理抵债资产过程中故意低估价格,造成银行资产损失的 | |
考核 | 抵债资产年处置率=一年内已处理的抵债资产总价/一年内待处理的抵债资产总价 |
抵债资产变现率=已处理的抵债资产变现价值/已处理抵债资产总价(原列账计价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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