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银行从业资格证书免考申请,可免考法律法规科目,免考通过后,再取得一科专业科目合格即可申领证书:
一、银行从业资格证书免考条件
(1)2013年12月31日前,已经评聘助理经济师(金融专业)职务的;申请人需出具由所在单位(需具有评聘助理经济师资格的单位)用章(人力资源部人事章或公章)的证明材料(注明我单位xxx于xx年xx月评聘为助理经济师(金融专业)职务,特此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邮寄至认证办公室,以备核查。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金融专业)证书的;申请人需将该证书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邮寄至认证办公室,以备核查。备注: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并用印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国银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的。申请人在报名时直接选择该免考条件,系统将自动核查,无需提交书面证明材料。
二、银行从业资格证书免考申请
1.申请时间:报名期间内。
2.免考申请:申请人员登陆考试报名系统,进入“免考申请”页面,将清晰可辨的免考材料上传。
三、银行从业资格证书免考资格审核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审核。审核时间约为3个工作日。
注:
符合免考条件(1)或免考条件(2)并审核通过后,任意考试批次中通过任一专业科目(个人理财、风险管理、公司信贷、个人贷款、银行管理)可申领证书;
通过任一专业科目(个人理财、风险管理、公司信贷、个人贷款、银行管理)后,相邻考试批次符合免考条件(1)或免考条件(2)并审核通过后才可申领证书。
也就是说,如果先通过任一专业科目,需要在相邻的考试批次申请免考,专业科目的成绩才不会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