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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银行从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真考单选题(3)

来源:233网校 2016-11-12 00:00:00
导读:奋力一搏,顺利取证>>233网校银行从业“双师资授课+大数据VIP题库”,直击核心考点和必考点,精选高含金量考题,助你短时快速通关!快来免费试听体验

1.B【解析】中国银监会的监管措施包括: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监管谈话、信息披露监管。监管谈话措施是指银监会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可以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管谈话,要求其就业务活动与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作出说明。

2.C【解析】追索权是指持票人被拒绝承兑或得不到付款时,向其他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故A选项说法正确。付款请求权是第一顺序请求权,追索权是在付款请求权得不到实现后才能实现的权利,是第二顺序请求权。故8选项说法正确,C选项说法错误。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汇票到期日前,有以下情形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①汇票被拒绝承兑;②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③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④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故D选项说法正确。本题答案为C选项。

3.A【解析】居民个人住房贷款属于商业银行业务范畴。选项A“中国银行”属于商业银行范畴。所以,中国银行可以办理住房贷款。

4.D【解析】《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银监会批准,汽车金融公司可以接受境内股东单位3个月以上期限存款。

5.B【解析】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是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选项A、C、D均属于银监会的监管职责。

6.D【解析】外汇管理是指一国政府授权国家货币金融管理当局或其他国家机关,对外汇收支、买卖、借贷、转移以及国际间的结算、外汇汇率和外汇市场等实行的管制措施。只有选项D“反洗钱”不属于外汇管理内容,属于中央银行的监管职责。

7.C【解析】我国的货币市场主要包括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回购市场和票据市场,不包括选项C“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属于我国的债券市场。

8.D【解析】当中央银行需要增加货币供应量时,可利用公开市场操作买入证券,增加商业银行的超额准备金,通过商业银行存款货币的创造功能,最终导致货币供应量的多倍增加。选项A、B、C三项都属于紧缩性货币政策,会减少货币供应量。

9.A【解析】金融市场具有货币资金融通功能、优化资源配置功能、风险分散与风险管理功能、经济调节功能和定价功能。其中,融通货币资金是金融市场最主要、最基本的功能。

10.A【解析】银行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其发展的根本动力是经济发展中的投融资需求和服务性需求。

11.B【解析】经济周期一般分为四个阶段,即繁荣、衰退、萧条和复苏。在经济复苏阶段,企业开始进行大规模投资和固定资产更新,生产经营活动趋于正常,利润增加,对借贷资金的需求也显著扩大,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规模和利润也有了明显扩大。

12.B【解析】金融市场的参与者通过买卖金融资产可以转移或者接受风险,利用组合投资可以分散那些投资于单一金融资产所面临的非系统性风险(而不是系统性风险)。

13.D【解析】货币政策是中央银行为实现特定经济目标而采用的控制和调节货币、信用及利率等方针和措施的总称,是国家调节和控制宏观经济的主要手段之一,而并非唯一手段。所以,选项A的叙述是不正确的。公开市场业务、存款准备金和再贴现(而不是汇率政策)是现代中央银行应用最为广泛的货币政策工具,被称为货币政策的“三大法宝”。所以,选项B的叙述是不正确的。现阶段我国货币政策的操作目标是基础货币,中介目标是货币供应量。所以,选项C的叙述是不正确的。《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规定,我国的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所以,选项D的叙述是正确的。

14.B【解析】宏观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一般包括四个,即经济增长、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这四大目标分别通过国内生产总值、失业率、通货膨胀率和国际收支等指标来衡量。

15.A【解析】经济进入高涨阶段以后,生产发展迅速,市场兴旺,社会购买力上升,企业的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投资数额显著增加,利润激增,这时,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和利润也处于最高水平。

16.A【解析】国际收支的衡量指标有很多,其中贸易收支(也就是通常的进出口额)是国际收支中最主要的部分。

17.D【解析】汇率是两种不同货币之间的兑换价格,为比较进口商品和出口商品、贸易商品和非贸易商品的成本与价格提供了基础。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18.C【解析】如果发生通货膨胀,投资者所得的货币会贬值,因此投资者所获得的真实收益必须剔除通货膨胀影响,这就是实际利率。

19.B【解析】优先股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具有收益分配和剩余财产分配优先权的股票。优先股根据事先确定的股息率优先取得股息,但股东一般没有参与公司决策的表决权,股息与公司的盈利状况无关,公司解散时,股东可优先得到分配的剩余资产。选项B中,股息与公司的盈利状况无关,而不是正相关。

20.D【解析】物价稳定是要保持物价总水平的大体稳定,避免出现高通货膨胀,而不是出现零通货膨胀率。所以,选项A的叙述是不正确的。充分就业并非是指百分之百就业。所以.选项B的叙述是不正确的。国际收支平衡是指国际收支差额处于一个相对合理的范围内.既无巨额的国际收支赤字,又无巨额的国际收支盈余。所以,选项C的说法是不正确的。经济增长指的是一个特定时期内一国(或地区)经济产出和居民收入的增长。所以,选项D的叙述是正确的。

21.B【解析】三大货币政策是指再贴现政策、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公开市场操作。其中公开市场操作政策除了具有调控存款类金融机构准备金和货币供应量作用之外,还具有调利率水平和利率结构的功能。

22.D【解析】我国货币政策工具主要包括公开市场业务、存款准备金、再贷款与再贴现、利率政策、汇率政策和窗口指导六大类。在这六大类货币政策工具中,公开市场业务、存款准备金和再贴现是现代中央银行应用最为广泛的货币政策工具,被称为货币政策的“三大法宝”。

23.D【解析】GDP是衡量一国(或地区)整体经济状况的主要指标,GDP增长率是反映一定时期经济发展水平变化程度的动态指标。所以,选项D的叙述是正确的。理论上讲,一国的GDP增长率并非越高越好,因为GDP的增长速度受到一国资源的约束,如果GDP增长率超过了资源允许的范围,就会出现经济过热和价格水平的急剧上升,最终损害一国经济发展。所以,选项A的叙述是不正确的。GDP增长率无法直接反映一国的通货膨胀情况,衡量通货膨胀,须借助CPI等指标。所以,选项B的叙述是不正确的。国民生产总值增长情况主要由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率反映,GDP增长率无法直接反映国民生产总值增长情况。所以,选项C的叙述是不正确的。

24.B【解析】中国人民银行制定金融机构利率的上下限,而商业银行支行运行的存贷款利率是由该商业银行总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上下限自行确定的。

25.D【解析】福费廷也称为包买票据或买断票据,是指银行(包买人)对国际贸易延期付款方式中出口商持有的远期承兑汇票或本票进行无追索权的贴现(即买断)。

26.B【解析】个人存款可以分为活期存款、定期存款(整存整取、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定活两便存款、个人通知存款、教育储蓄存款。所以,选项B符合题意。

27.B【解析】2004年10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放开人民币存款利率的下限,允许金融机构下浮存款利率。2004年10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放开人民币贷款利率的上限,允许金融机构(城乡信用社除外)上浮贷款利率。

28.B【解析】目前,银行提供1天、7天通知储蓄存款两个品种,一般5万元起存。

29.D【解析】一般存款账户简称一般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30.B【解析】房地产贷款是指与房产或地产的开发、经营、消费活动有关的贷款,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法人商业用房按揭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四大类。公司业务中房地产贷款是指前三类贷款。所以,选项B不属于商业银行公司贷款中房地产贷款的范畴。

31.C【解析】备用信用证是开证行应借款人的要求,以放款人作为信用证的受益人而开具的一种特殊信用讧,以保证在借款人不能及时履行义务或破产的情况下,由开证行向受益人及时支付本利。备用信用证是在法律限制开立保函的情况下出现的保函业务的替代品,其实质也是银行对借款人的一种担保行为。

32.D【解析】我国自2002年开始全面实施国际银行普遍认同的“贷款五级分类法”,将贷款分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正常类贷款是指借款人能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的贷款。关注类贷款是指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因素的贷款。次级类贷款是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的贷款。可疑类贷款是指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的贷款。损失类贷款是指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的贷款。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33.C【解析】按照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有商业单据,信用证可分为跟单商业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所以,跟单信用证项下的汇票附有商业单据。

34.D【解析】借记卡按功能的不同可分为转账卡(含储蓄卡)、专用卡、储值卡。

35.C【解析】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是我国正在推行的一套人民币货币市场基准利率指标体系。同业拆借市场上的利率是货币市场最重要的基准利率之一。

36.D【解析】目前,银行客户可以通过银行营业网点购买、兑付、查询凭证式国债、储蓄国债(电子式)以及柜台记账式国债。

37.A【解析】直接标价法是以一定单位的外国货币为标准来计算应付出多少单位的本国货币。这相当于计算购买一定单位外币应付多少本币,又称为应付标价法。所以,选项A符合题意。

38.D【解析】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是由出票银行签发的。汇票是一种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有三个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所以,本题中,乙银行为出票人和付款人,丙公司为收款人。

39.C【解析】票据贴现是指商业汇票的合法持票人,在商业汇票到期以前为获取票款,由持票人或第三人向金融机构贴付一定利息后,以背书方式所作的票据转让。

40.C【解析】我国商业银行既可发放信用贷款,也可发放担保贷款。所以,选项A是不正确的。我国商业银行可发放对公贷款(又称公司贷款、企业贷款),该贷款是以企事业单位为对象的。所以,选项B是不正确的。目前,我国银行信贷管理一般实行集中授权管理(总行统一制定信贷政策)、统一授信管理(控制融资总量及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融资额度)、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贷款管理责任制相结合,以切实防范、控制和化解贷款业务风险。所以,选项C的叙述是正确的。《商业银行法》第四十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所以,选项D的叙述是不正确的。

41.D【解析】福费廷业务中,银行没有追索权。选项A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在福费廷业务中,出口商卖断票据,即放弃了对所出售票据的一切权益,也就不拥有所出售票据的回购权。所以,选项B的叙述是不正确的。从业务运作的实质来看,福费廷就是远期票据贴现,但福费廷又不同于一般的票据贴现业务,如银行(包买人)放弃了票据追索权,属于中长期融资,票据金额比较大,只能基于真实贸易背景开立票据,融资的条件较为严格,银行(包买人)承担了票据拒付的所有风险,带有长期固定利率融资的性质。所以,选项C的叙述是不正确的,选项D的叙述是正确的。

42.B【解析】目前,我国开放式基金的销售渠道主要包括,基金公司直销、银行及证券公司等机构代销以及新起步的专业销售经纪公司代销等。

43.C【解析】利息税于2008年10月9日取消。所以,选项A是不正确的。除活期存款在每季结息日时将利息计入本金作为下季的本金计算复利外,其他存款不论存期多长,一律不计复利。所以,选项B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国务院颁布的《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自

2000年4月1日起施行)规定,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时,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件,使用实名。所以,选项C是正确的。定期存款利率视期限长短而定,通常,期限越长,利率越高。如果储户在存款到期前要求提前支取,必须持存单和存款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并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所以,选项D是不正确的。

44.B【解析】银行本票是由银行签发的,承诺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用于单位和个人在同一交换区域支付各种款项。银行本票提示付款期限为两个月。

45.C【解析】在国外,没有企业债和公司债的划分,统称为公司债。在我国,企业债券是按照《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发行与交易、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债券;公司债券管理机构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债主体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公司法人。

46.A【解析】固定资产贷款,也称为项目贷款,是为弥补企业固定资产循环中所出现的现金缺口,用于企业新建、扩建、改造、购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贷款。所以,选项D的叙述是正确的。固定资产贷款一般是中长期贷款,但也有用于项目临时周转用途的短期贷款。所以,选项A的叙述是不正确的。商业银行不得使用同业拆借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所以,选项B的叙述是正确的。按照用途划分,固定资产贷款一般包括基本建设贷款、技术改造贷款、科技开发贷款和商业网点贷款四类,所以,选项C叙述是正确的。

47.A【解析】银行外汇牌价表中有四类报价,即现汇买入价、现钞买入价、现汇卖出价、现钞卖出价,它们都是以银行为主体的表示方法。其中现钞买入价是银行买入外币现钞的价格。

48.A【解析】债券回购是商业银行短期借款的重要方式,包括质押式回购与买断式回购两种。

49.C【解析】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应具备的条件有:①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②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③最近3年连续盈利;④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充足;⑤风险监管指标符合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⑥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⑦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50.A【解析】国债以国家信用为后盾,通常被认为没有信用风险,而且国债的二级市场非常发达,交易方便,其利息收入不用缴纳所得税,因此成为商业银行证券投资的主要对象。

51.D【解析】利率互换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的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数量的同种货币的名义本金交换利息额的金融合约。

52.A【解析】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中间业务包括收取服务费或代客买卖差价的理财业务、咨询顾问、基金和债券的代理买卖、代客买卖资金产品、代理收费、托管、支付结算等业务。选项A“贸易融资”属于银行的贷款业务。

53.A【解析】我国规定,在贷款额度方面,所购车辆为自用车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所购汽车价格的80%;所购车辆为商用车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所购汽车价格的70%,其中,商用载货车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所购汽车价格的60%;所购车辆为二手车的,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50%。

54.B【解析】银行支付结算应遵循以下原则:①恪守信用,履约付款;②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③银行不垫款。B选项“存款自愿,取款自由”是公民储蓄原则。

55.A【解析】中间价(基准价)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外汇交易中心对外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所以,选项A符合题意。

56.B【解析】根据《贷款通则》的定义,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57.D【解析】负债流动性风险是指银行过去筹集的资金特别是存款资金由于内外因素的变化而发生不规则波动,受到冲击并引发相关损失的可能性。所以,选项D符合题意。

58.A【解析】依据《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商业银行的附属资本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100%,计入附属资本的长期次级债务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50%。

59.D【解析】商业银行开展金融创新,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合规原则、公平竞争原则、知识产权保护原则、成本可算原则、风险可控原则、信息充分披露原则、维护客户利益原则、四个“认识”原则。

60.C【解析】题中所叙述的内容是银行为了满足客户提款而承担的流动性风险。

61.A【解析】商业银行监事会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股东大会选举的外部监事和其他监事组成,其中,外部监事的人数不得少于两名。

62.A【解析】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为:资本充足率=(资本一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12.5倍的操作风险资本)。根据规定,我国商业银行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应从资本中扣除以下项目:①商誉;②商业银行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资本投资;③商业银行对非自用不动产和企业的资本投资。则本题资本充足率=(200-0)/(1500+12.5×40+12.5×0)=10.0%。

63.A【解析】银行资本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满足银行正常经营对长期资金的需要;②吸收损失;③限制银行业务过度扩张和承担风险;④维持市场信心;⑤为银行管理尤其是风险管理提供最根本的驱动力。

64.A【解析】核心资本是商业银行资本中最稳定、质量最高的部分,银行可以永久性占用,可以长期用来吸收银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损失,是银行资本的核心,从而获得了“核心”资本的名称。我国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包括五部分,即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权。选项A“次级债务”不属于核心资本,“次级债务”属于附属资本。

65.C【解析】信用风险又称为违约风险,是指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信用质量发生变化,从而给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选项C不属于银行信用风险,其属于操作风险。

66.B【解析】洗钱是指为了掩饰犯罪收益的真实来源和存在,通过各种手段使犯罪收益表面合法化的行为。洗钱的过程通常被分为三个阶段,即处置阶段、培植阶段、融合阶段。

67.D【解析】贷款诈骗罪主体是个人,单位不能构成贷款诈骗罪主体。故D选项不可能构成贷款诈骗罪的主体。

68.C【解析】洗钱的过程通常被分为三个阶段,即处置阶段、培植阶段、融合阶段。其中,融合阶段被形象地描述为“甩干”,即使非法变为合法,为犯罪得来的财富提供表面的合法掩盖。

69.A【解析】《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有权进行检查监督:①执行有关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的行为;②与中国人民银行特种贷款有关的行为;③执行有关人民币管理规定的行为;④执行有关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⑤执行有关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⑥执行有关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⑦代理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行为;⑧执行有关清算管理规定的行为;⑨执行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

70.A【解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自然人之间订立的借款合同,可以采取其他方式。

71.B【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存款合同的订立也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存款人向存款机构提供的转账凭证或填写的存款凭条应是要约,存款机构收妥存款资金入账,并向存款人出具存单或进账单等是承诺。

72.D【解析】在商业银行的授信业务中,贷款发放人员负责贷款的检查和清收,承担检查失误、清收不力的责任。所以,选项D符合题意。选项A、B中,贷款调查评估人员负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所以,选项A、B均不符合题意。选项C中,贷款审查人员负责贷款风险的审查,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所以,选项C不符合题意。

73.A【解析】持有人以在样式、印鉴、记载事项上有别于真实凭证,但无充分证据证明系伪造或变造的瑕疵凭证提出诉讼的,若金融机构否认存款关系存在的,金融机构应当对持有人与金融机构间是否存在存款关系负举证责任。如金融机构有充分证据证明存款人未向金融机构交付上述凭证所载款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持有人与金融机构间不存在存款关系,并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金融机构对该存单无须支付款项。

74.C【解析】《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0%。其中,“同一借款人”应该包括同一自然人或同一法人及其控股或担任负责人的子商业银行。所以,选项C中的说法是不完全正确的。

75.A【解析】银行代理销售基金的行为一般是委托代理,即基金公司与银行签订代销合同,委托银行销售基金,因而,基金代销的销售收入应归被代理人——基金发行者所有,代理人(银行)收取代理费用。对于投资者而言,基金认购合同的当事人仍是发行者与投资者。

76.B【解析】委托代理是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产生的代理关系。委托代理一般建立在特定的基础法律关系之上,可以是劳动合同关系、合伙关系、工作职务关系,而多数是委托合同关系,即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77.A【解析】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78.C【解析】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订立合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①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②订立合同可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思,采取一定的形式,如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③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合同法》的要求;④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即采取要约和承诺方式。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79.D【解析】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当事人从事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以下条件: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实;③不违反法律法规强行性规定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我国《民法通则》规定,10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除外),只可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80.C【解析】合同生效是指依法订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约束力。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

81.D【解析】在行政执法的实践中,常有吊销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的情形。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只是意味着公司被依法撤销。此时,公司不能再进行经营活动,必须在清算后才能注销营业执照。否则,会产生公司不进行清算就已终止的后果。

82.B【解析】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留置权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关系中,如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

83.A【解析】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的主要区别在于:①骗取贷款罪主观上不要求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贷款诈骗罪要求行为人必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②骗取贷款罪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贷款诈骗罪的主体只是自然人;③两罪的最高法定刑不同,骗取贷款罪最高法定刑仅为7年有期徒刑,贷款诈骗罪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所以,选项B、C、D均属于贷款诈骗罪区别于骗取贷款罪的重要特征。选项A不属于两者的区别,因为无论是贷款诈骗罪还是骗取贷款罪都会给银行业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

84.D【解析】在大多数发达国家,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已经有上百年的历史,没有取得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就没有在银行业找到工作的可能。这种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从根本上保证了银行业从业人员在专业上胜任本职工作,从而为银行稳健经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我国,此项工作由中国银行业协会承担,正处于起步阶段。

85.D【解析】银行业从业人员在业务活动中,应当树立依法合规意识,不得向客户明示或暗示规避金融、外汇监管规定。选项D违反了《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中的“监管规避”的原则。

86.B【解析】银行业从业人员在外出工作时应当节俭支出并诚实记录,将个人额外支出与公务支出进行区分,不能进行混淆,不得向所在机构申报不实费用。

87.D【解析】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妥善保存客户资料及其交易信息档案。在受雇期间及离职后,均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所在机构关于客户隐私保护的规定,不得透露任何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信息保密”规定要求银行业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关于客户隐私和交易信息保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违法或违规对他人透露有关信息。选项D中“将客户信息直接提供给保险公司”的做法违反了信息保密规定,所以该选项符合题意。

88.B【解析】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履行对客户尽职调查的义务,了解客户账户开立、资金调拨的用途以及账户是否会被第三方控制使用等情况。同时,应当根据风险控制要求,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业务状况、业务单据及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所以,选项D符合《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了解客户”的条款要求。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履行法定审查客户身份的义务,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或假名账户,也不得在未完成法定审核身份义务的情况下接受客户指令,办理业务。所以,选项A、C符合《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了解客户”的条款要求。了解客户是银行依法承担的一项法定义务,我国账户管理规定以及《反洗钱法》等法律、法规都明确要求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因此,作为一名银行业从业人员,应该做到:①“了解客户”不仅是其所在机构的法定义务,也是自己工作中必须严格履行的一项工作要求;②熟知所在机构对客户身份进行识别和登记的有关规定,了解所在机构对不同客户进行身份识别的具体要求;③严格遵循操作流程,不得徇私情而违反规定为客户开立匿名或假名账户,为客户开立匿名或假名账户不仅将给所在机构带来不利的法律后果,也将对自己的职业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根据第②点可知,选项B不符合《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了解客户”的条款要求。

89.D【解析】根据信息披露的规定,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明确区分其所在机构代理销售的产品和由其所在机构自担风险的产品,对所在机构代理销售的产品必须以明确的、足以让客户注意的方式向其提示被代理人的名称、产品性质、产品风险和产品的最终责任承担者、本银行在该产品销售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等必要的信息。

90.A【解析】《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规定,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妥善保存客户资料及其交易信息档案。在受雇期间及离职后,均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所在机构关于客户隐私保护的规定,不得透露任何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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