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资金,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的贷款。银行开办个人委托贷款业务,只负责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
适用对象:
委托人须与银行签订个人委托贷款协议、所提供的委托贷款资金来源须清楚合法并具有支配权、委托人须为具有中国国籍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须由委托人确定、在中国境内有固定的居所、当地常住户口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固定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有较强的还款能力的自然人和信用良好、年检合格、符合委托人和银行其他条件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目前借款人暂定为自然人。
中国人个贷款的公司在深圳首先开始试点经营,现在在全国各地涌现出了发展的萌芽,有北京宜信汇才,深圳市信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又称“信安易贷”),中安信业,汇丰银行,渣打银行也都在争抢这一份蛋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