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个人旅游消费贷款
个人旅游消费贷款指银行向个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及其父母)参加银行认可的各类旅行社(公司)组织的国内、外旅游所需费用的贷款。
(1)贷款对象
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②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固定和详细的住址;③有正当职业和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信用良好,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④有银行认可的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个人或单位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⑤必须选择银行认可的重信誉、资质等级高的旅行社(公司);⑥银行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
(2)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贷款利率。
(3)贷款期限
一般为1~3年,最长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期限根据借款人性质分别确定。
(4)贷款额度
通常要求借款人先支付一定首期付款,通常为旅游费用的20%以上。具体贷款额度可根据各地实际消费水平及担保情况确定,贷款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9.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指银行在政府指定的贷款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前提下,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下岗失业人员发放的人民币贷款。遵循“担保发放、微利贴息、专款专用、按期偿还”的原则。
(1)贷款对象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身体健康、资信良好、具备一定劳动技能的下岗失业人员;②60周岁以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③具有当地城镇居民户口;④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同时具备一定劳动技能,具有还款能力;⑤在银行均没有不良贷款记录。
(2)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不上浮。
非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不享受财政贴息;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享受财政全额贴息,但逾期、延长期限内不贴息。
(3)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2年,借款人提出延长期限,经担保机构同意继续提供担保的,可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延长还款期限一次。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4)贷款额度
起点一般为人民币2 000元,单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万元(含)。贷款未清偿之前,不得对同一借款人发放新贷款。合伙经营项目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实行项目额度总量控制、贷款单户管理的原则。每个申请人均由同一担保机构进行独立担保,项目总额度为各借款人额度之和且总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含)。合伙经营借款人之间要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核心考点术语
1.个人质押贷款:是借款人以合法有效、符合银行规定条件的质物出质,向银行申请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个人贷款业务。
2. 个人信用贷款:是商业银行向个人发放的无须提供特别担保的人民币贷款。
3.个人抵押授信贷款:指借款人将本人或第三人(限自然人)的物业抵押给银行,银行按抵押物评估值的一定比率为依据,设定个人最高授信额度的贷款。
4.个人住房装修贷款:指银行向个人发放的、用于装修自用住房的人民币担保贷款。个人住房装修贷款可以用于支付家庭装潢和维修工程的施工款、相关的装修材料和厨卫设备款等。
5.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指银行向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大额耐用消费品的人民币担保贷款。
6.个人医疗贷款:指银行向个人发放的、用于解决市民及其配偶或直系亲属伤病就医时的资金短缺问题的贷款。
7.个人旅游消费贷款:指银行向个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包括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及其父母)参加银行认可的各类旅行社(公司)组织的国内、外旅游所需费用的贷款。
8.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指银行在政府指定的贷款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前提下,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下岗失业人员发放的人民币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