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风险管理
一、合作机构管理
(一)合作机构管理的内容
1.汽车经销商的欺诈风险。在“问客式”模式下,一些银行出于市场竞争的需要,放松对借款人的资信审查要求,贷款调查仅限于对汽车经销商建议的借款人的有关资料进行书面上的形式审查。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发生汽车经销商的欺诈风险。
汽车经销商的欺诈行为主要包括:(1)一车多贷。(2)甲贷乙用。(3)虚报车价。(4)冒名顶替。(5)全部造假。(6)虚假车行。
2.合作机构的担保风险。合作机构的担保风险主要是保险公司的履约保证保险以及汽车经销商和专业担保公司的第三方保证担保。
(二)合作机构管理的风险防控措施
根据合作机构风险的特征,控制其风险应从汽车经销商、保险公司、合作担保机构等各主体出发。具体措施有:
(1)加强贷前调查,切实核查经销商的资信状况。
(2)按照银行的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合作担保机构的准入,动态监控合作担保机构的经营管理情况、资金实力和担保能力,及时调整其担保额度。
(3)由经销商、专业担保机构担保的贷款,应实行监控担保方是否保持足额的保证金。
(4)与保险公司的履约保证保险合作,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拟定合作协议,约定履约保证保险的办理、出险理赔、免责条款等事项,避免事后因合作协议的无效或漏洞无法理赔,造成贷款损失情况的发生。
二、操作风险
(一)操作风险的内容
个人汽车贷款的具体操作风险应从个人汽车贷款的贷款流程,具体包括贷款的受理和调查、贷款的审查和审批、贷款的签约和发放以及贷后与档案管理四个环节分别进行分析。
1.贷款受理和调查中的风险
这一环节的风险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借款申请人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银行《个人汽车贷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借款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合法;
(3)借款申请人的担保措施是否足额、有效。
2.贷款审查和审批中的风险
主要风险点包括:
(1)业务不合规,业务风险和效益不匹配;
(2)不按权限审批贷款,使得贷款超授权发放;
(3)审批人对应审查的内容审查不严,导致向不具备贷款发放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贷款容易发生风险或出现内外勾结骗取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况。
3.贷款签约和发放中的风险
主要风险点包括:
(1)合同凭证预签无效,合同制作不合格,合同填写不规范,未对合同签署人及签字(盖章)进行核实;
(2)在发放条件不齐全的条件下发放贷款,未按规定办妥相关评估、公证等事宜;
(3)未按规定的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贷款的担保方式、结息方式、计息方式、还款方式、使用利率、利率调整方式和发放方式等发放贷款,导致错误发放贷款和贷款错误核算。
4.贷后和档案管理中的风险
主要风险点包括:
(1)未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调查,逾期贷款催收、处置不力,造成贷款损失;
(2)贷后管理和贷款规模不相匹配,贷后管理力度偏弱,在还款正常的情况下,未对其抵押物的价值和用途等变动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监测;
(3)未按规定保管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重要贷款档案资料,造成合同损毁;
(4)他项权利证书未按规定进行保管,造成他项权证遗失、他项权利灭失。
(二)操作风险的防控措施
1.掌握个人汽车贷款业务的规章制度。
2.规范业务操作。
3.熟悉关于操作风险的管理政策。
4.把握个人汽车贷款业务流程中的主要操作风险点。
5.对于关键操作,完成后应做好记录备案,尽职免责,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三、信用风险
个人汽车贷款信用风险主要表现为借款人还款能力的降低和还款意愿的变化。另外,借款人的信用欺诈和恶意逃债行为也是对贷款资金安全威胁很大的信用风险。
(一)信用风险的内容
1.借款人的还款能力风险。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是个人汽车贷款资金安全的根本保证。借款人能否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根本上要依靠借款人及其家庭的收入来源,或者其他的再融资渠道,这就是所谓的还款能力。其实不只是对于个人汽车贷款,各种个人贷款借款人的还款能力都是个人贷款资金安全的根本保证。
2.借款人的还款意愿风险。借款人的还款意愿是信贷资金安全,特别是个人汽车贷款资金安全的重要前提。
3.借款人的欺诈风险。借款人恶意欺诈、骗贷和贷款后恶意转移资产的逃废债等现象,是个人汽车贷款信用风险的重要表现形式。
(二)信用风险的防控措施
1.严格审查客户信息资料的真实性。
2.详细调查客户的还款能力。
3.科学合理地确定客户还款方式。
对于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原则上应采取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对于符合贷款条件的客户,如其资金周转存在一定的周期性,在准确把握其还款能力的基础上,也可以选择按月还息、按计划表还本的还款方式,但此种还款方式下的借款人必须在贷款发生后的第4个月开始偿还首笔贷款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