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个人贷款业务共性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借款人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借款人风险
1.借款人个人真实收入状况难以掌握,银行难以持续跟踪收入的稳定性。
2.借款人以保值、投资甚至投机为目的的贷款,一旦判断失误,就可能拖延还款甚至放弃还款。
3.借款人行为风险,借款人因违规、违法行为受到处罚。
4.借款人欺诈风险。
(二)借款人风险的管理措施
1.从借款人个人素质品行、还款能力、还款意愿、收入稳定性、投资经营能力等多方面考察借款人综合信用等级。
2.多途径证实借款人收入证明的真实性。
3.通过人民银行征信记录、公安部身份验证系统对借款人身份信息、交易信息、信用状况进行查询,查证借款人提供身份信息的真实性,了解借款申请人在其他金融机构是否具有不良信用记录。
4.银行客户经理人员要认真执行面签和访谈的有关规定,利用谈话技巧,判断借款人贷款的真正意图及买卖交易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5.充分利用电话核查、上门家访等各种方式进行贷前信息核查和贷后回访,及时掌握借款人的最新状况,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银行所面临的风险。
二、抵押物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抵押物风险
1.银行未及时办理抵押手续或抵押手续无效而导致抵押物悬空,抵押权力无效,在发生贷款损失需处置抵押品时,银行权利无法得到法律保障。
2.抵押物权利瑕疵风险。
3.抵押物价值下跌风险。
4.抵押物处置风险。
5.各地区政策不统一,地方法规不健全使银行推出产品和出台制度规定无法完全顾及地区差异。
(二)抵押物风险管理措施
1.确保抵押物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安全性。
2.合理评估抵押物价值。
3.确保抵押合同的有效性。
4.及时办理抵押登记或预抵押登记,确保银行抵押权利的有效性。
三、合作方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合作机构风险分析
1.合作机构的信用状况2.合作机构的偿债能力3.合作机构的管理水平4.合作机构的业界声誉
(二)合作机构管理措施1.加强贷前调查,切实核查合作机构的资信状况。
2.严格控制合作担保机构的准入,动态监控其经营管理情况、资金实力和担保能力,及时调整其担保额度。
3.对由专业担保机构担保的贷款,要实时监控担保方保持足额的保证金。
4.对于履约保证保险,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与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避免事后因为协议漏洞造成贷款损失。
四、银行内部操作风险及管理措施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一)银行内部操作风险
1.银行业务人员不按操作流程要求或规章制度办理业务。
2.银行内部贷款管理体制不健全,岗位设置不合理,责权不明确,对大额贷款和风险高的贷款品种没有进行认真的事前尽职调查和贷款后评价。
3.银行信贷人员法律保护意识淡薄,在签署借款、担保合同时主要条款出现疏漏或合同要素不齐全、追偿已过时效等。
4.银行内部档案管理不规范,对借款合同和有价证券等重要法律文件和质押品不按规定保管。
5.银行业务系统风险。
(二)银行内部操作风险管理措施
1.建立完善的银行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对业务操作过程的控制,建立操作风险预警机制,通过持续监测和早期预警,采用现场和非现场的监控手段,使管理人员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2.建立完整而清晰的岗位职责制度,明确岗位的职责、岗位工作目标等。
3.加强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系统控制,利用计算机程序监控等现代化手段,设置和锁定分支机构业务权限,系统自动核对、实时准确生成管理信息和报表,增强管理层和上级机构及时发现风险点的能力。
4.建立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