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风险分类和不良贷款的管理
1.贷款风险分类
贷款风险分类应遵循不可拆分原则,即一笔贷款只能处于一种贷款形态,而不能同时处于多种贷款形态。贷款形态分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
正常贷款:借款人~直能正常还本付息,不存在任何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不良因素,或借款人未正常还款属偶然性因素造成。
关注贷款:借款人虽能还本付息,但已存在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不良因素。
次级贷款:借款人的正常收入已不能保证及时、全额偿还贷款本息,需要通过出售、变卖资产,对外借款,保证人、保险人履行保证、保险责任或处理抵(质)押物才能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可疑贷款:贷款银行已要求借款人及有关责任人履行保证、保险责任、处理抵(质)押物,预计贷款可能发生一定损失,但损失金额尚不能确定。
损失贷款: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履行保证、保险责任和处理抵(质)押物后仍未能清偿的贷款及借款人死亡,或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未能还清的贷款。
2.不良贷款的认定
按照五级分类方式,不良个人住房贷款包括五级分类中的后三类贷款,即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银行应按照银行监管部门的规定定期对不良个人住房贷款进行认定。
3.不良贷款的催收
对不同拖欠期限的不良个人住房贷款的催收可采取不同的方式,如电话催收、信函催收、上门催收、通过中介机构催收以及采取法律手段催收等方式。同时,应利用信息技术对不良贷款催收情况进行登记管理,实现不良贷款催收管理的自动化。
4.不良贷款的处置
抵押物处置可采取与借款人协商变卖、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依法处分。
对认定为呆账贷款的个人住房贷款银行应按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有关呆账认定及核销的规定组织申报材料,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银行保留追索权的贷款,各经办行应实行"账销案存",建立已核销贷款台账,定期向借款人和担保人发出催收通知书,并注意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