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贷后检查
对借款人检查 | 检查内容: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借款人是否按期足额归还贷款;借款人工作单位、收入水平是否发生变化;定期查询相关系统,了解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的信用状况;借款人的住所、抵押房产情况、价值权属及联系电话有无变动;有无发生可能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或还款意愿的突发事件,如卷入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或仲裁程序,家庭重大变化,借款人身体状况恶化或突然死亡等。 若出现违规情况,应限期纠正,否则提前收回本息: ①借款人提供了虚假的证明材料而取得贷款; ②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③借款期内,借款人累计一定月数(包括计划还款当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 ④借款人拒绝或阻碍贷款银行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⑤借款人卷入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或仲裁程序,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⑥借款人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事件。 | |
对担保情况检查 | 对保证人 | 随时检查保证金账户情况,保证金不足的,及时通知保证人不足,否则停止发放该贷款。 出现不利情况,应限期要求更换银行认可的新的担保,否则应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或解除合同: ①保证人失去担保能力的; ②作为保证人的法人,其经济组织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破产、撤销等行为,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 ③作为保证人的自然人发生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④保证人拒绝贷款银行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 ⑤保证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
对抵押物 | 抵押物的价值波动情况,商品房的出租情况及价格波动情况。 抵押物出现下列情况,应限期要求借款人更换贷款银行认可的新的担保,若借款人拒绝或无法更换,应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的本息或解除合同: ①抵押人未妥善保管抵押物、拒绝贷款银行对抵押物是否完好进行检查的; ②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的价值减少,而抵押人未将损害赔偿金存入贷款银行指定账户的; ③抵押物毁损、灭失、价值减少,足以影响贷款本息的清偿、抵押人未在一定期限内向贷款银行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的; ④未经贷款银行书面同意,抵押人转让、出租、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 ⑤抵押人经贷款银行同意转让抵押物,但所得价款未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 ⑥抵押物被重复抵押。 | |
对质押权利 | 质押权利出现下列情况的,应限期要求借款人更换贷款银行认可的新的担保,借款人拒绝或无法更换,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或解除合同: ①质押权利出现非贷款银行因素的意外毁损、灭失、价值减少,出质人未在一定期限内向贷款银行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的; ②出质人经贷款银行同意转让质押权利,但所得价款未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 ③质押期间未经贷款银行书面同意,质押人赠与、转让、兑现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押权利的。 |
【银行超全资料包合集】【题库会员免费领】【银行考试消息预约提醒】
(2)合同变更
基本规定 | ①合同履行期间变更合同须经当事人各方同意,签订变更协议; ②合同当事人亲自持本人身份证件或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办的,代理人需持经工作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办理,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留存。 |
合同主体变更 | 借款人或财产继承人持有效法律文件,向贷款银行提出书面申请。贷款银行与变更后借款人、担保人重新签订合同。 |
借款期限调整 | 前提条件:贷款未到期;无欠息;无拖欠本金,本期本金已归还。 延长期限:原期限≤1年,则展期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原期限>1年,则展期期限累计+原贷款期限≤该贷款品种最长贷款期限。 缩短期限:缩短期限后,贷款到期日期至少在下个结息期内,即剩余有效还款期数不能为零。 |
分期还款额的调整 | 提前还款包括提前部分还本和提前结清。 对于提前还款,银行一般有以下基本约定:借款人应向银行提交提前还款申请书;借款人的贷款账户未拖欠本息及其他费用;提前还款属于借款人违约,银行将按规定计收违约金;借款人在提前还款前应归还当期的贷款本息。 |
还款方式变更 | 借款人若要变更还款方式,需要满足:①向银行提交还款方式变更申请书;②借款人的贷款账户中没有拖欠本息及其他费用;③借款人在变更还款方式前应归还当期的贷款本息。 |
担保变更 | ①新保证人或抵(质)押物符合担保要求;②贷款无拖欠本息及相关费用;③以房产为新抵押物,须银行认可评估机构;④贷款余额与新的抵(质)押物评估价值之比不得高于规定的抵(质)押率。 |
(3)贷款的回收
①贷款支付方式:委托扣款、柜面还款。【可变更】
②贷款回收原则:先收息、后收本,全部到期、利随本清。
(4)贷款风险分离和不良贷款的管理
①贷款风险分类(一般先进行定量分类,再进行定性分类)
正常贷款 | 借款人一直能正常还本付息,不存在任何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不良因素,或借款人未正常还款属偶然性因素造成的。 |
关注贷款 | 借款人虽能还本付息,但已存在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不良因素。 |
次级贷款 | 借款人的正常收入已不能保证及时、全额偿还贷款本息,需要通过出售、变卖资产、对外借款、保证人、保险人履行保证、保险责任或处理抵(质)押物才能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
可疑贷款 | 贷款银行已要求借款人及有关责任人履行保证、保险责任,处理抵(质)押物,预计贷款可能发生一定损失,但损失金额尚不能确定。 |
损失贷款 | 履行保证、保险责任和处理抵(质)押物后仍未能清偿的贷款及借款人死亡,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未能还清的贷款。 |
②不良贷款的认定:不良贷款包括五级分类中的后三类,即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
③不良贷款的催收:对不同拖欠期限的不良个人贷款的催收,可采取不同的方式如电话催收、信函催收、上门催收、通过中介机构催收,以及采取法律手段,如律师函、司法催收等。
④不良贷款的处置:与借款人协商变卖;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依法处分。
(5)贷款档案管理
①贷款档案的内容:借款人的相关资料;贷后后管理的相关资料。
②档案收集整理和归档登记:在贷款发放后,收集整理需要归档的个人贷款资料,并交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登记。
③档案的借(查)阅管理:要求借阅、查询人员填写有关的登记表并签字,对于借阅有关贷款的重要档案资料,必须经过有权人员的审批同意。
④档案的移交和接管:移交和接管双方应根据有关规定填写移交和接管有关清单,双方签字,并进行有关信息的登记工作。
⑤档案的退回: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一些档案材料需要退还借款人。
2022版银行从业干货笔记电子书来袭!正在备考的你一定要来阅读记忆一下,里面包含了银行从业考试科目的各科干货笔记,所有科目皆是由233网校专业老师整理的银行考试干货笔记,满满精华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