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风险事故可以将风险划分为经济风险、政治风险、社会风险、自然风险和技术风险;按损失结果可以将风险划分为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
按是否能够量化可以将风险划分为可量化风险和不可量化风险;
按风险发生的范围可以将风险划分为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
巴塞尔委员会根据诱发风险的原因,把风险分为以下八类:
1.2.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信用质量发生变化,影响金融产品价值,从而给债务人或金融产品持有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
传统观点认为,信用风险是指因交易对手无力履行合同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然而,由信用风险带来的损失也可能发生在实际违约之前,当交易对手的履约能力即信用质量发生变化时,也会存在潜在的损失。
对大多数商业银来说,贷款是最大、最明显的信用风险来源。信用风险既存在于传统的贷款、债券投资等表内业务中,也存在于信用担保、贷款承诺等表外业务中,还存在于衍生产品交易中。
信用风险对基础金融产品和衍生产品的影响不同。
信用风险包括违约风险、结算风险等主要形式。
(1)违约风险既可以针对个人,也可以针对企业
(2)结算风险是一种特殊的信用风险,涉及在不同的时间以不同的货币进行结算交易。赫斯塔银行的破产促成了巴塞尔委员会的诞生。
信用风险具有明显的非系统性风险特征。与市场风险相反,信用风险的观察数据少,且不易获取。
1.2.2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被定义为由于市场价格(包括金融资产价格和商品价格)波动而导致商业银行表内、表外头寸遭受损失的风险。
主要包括利率风险、股票风险、汇率风险和商品风险,其中利率风险尤为重要。
市场风险具有数据优势和易于计量的特点,并且可供选择的金融产品种类丰富。
由于市场风险来源于所属的经济体系,具有明显的系统性分险特征,难以通过分散化投资完全消除。
1.2.3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人为错误、技术缺陷或不利的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根据巴塞尔委员会的规定,操作风险包括人员、系统、流程和外部事件所引发的四类风险,七种表现形式:内部欺诈,外部欺诈,聘用员工做法和工作场所安全性,客户、产品及业务做法,实物资产损坏,业务中断和系统失灵,交割及流程管理。
操作风险具有普遍性,与市场风险主要存在于交易类业务和信用分险主要存在于授信业务不同,操作风险普遍存在于商业银行业务和管理的各个方面。
操作风险具有非营利性,它并不能为银行带来盈利,但是操作风险可能引发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
对它的管理策略是在管理成本一定的情况下尽可能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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