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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从业资格考试《风险管理》第三章第四节考点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2011年11月24日

  3.4.3 贷后管理

  1. 贷款转让

  贷款转让通常指贷款有偿转让,是贷款的原债权人将已经发放但未到期的贷款有偿转让给其他机构的经济行为,又被称为贷款出售,主要目的是为了分散风险、增加收益、实现资产多元化、提高经济资本配置效率。贷款转让可以实现信用风险的转移。

  贷款转让按转让的贷款笔数可分为单笔贷款转让和组合(打包)贷款转让,按转让贷款的资金流向可分为一次性转让和回购式转让,按原债权人对已转让贷款是否承担风险可分为无追索转让和有追索转让,按原债权人对已转让贷款是否参与管理可分为代管式转让和非代管式转让,按新债权人确定方式可分为定向转让与公开转让(通常通过招标)。大多数贷款的转让是属于一次性、无追索、一组同质性的贷款(如住房抵押贷款)在贷款二级市场上公开打包出售。

  2. 贷款重组

  贷款重组是当债务人因种种原因无法按原有合同履约时,商业银行为了降低客户违约风险引致的损失,而对原有贷款结构(期限、金额、利率、费用、担保等)进行调整、重新安排、重新组织的过程。贷款重组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①是否属于可重组的对象或产品

  ②为何进入重组流程。

  ③是否值得重组,重组的成本与重组后可减少的损失孰大孰小。

  ④对抵押品、质押物或保证人一般应重新进行评估。

  贷款重组的流程:

  第一,成本收益分析。

  第二,准备重组方案。

  第三,与债务人磋商和谈判,并就贷款重组的措施、条件、要求和实施期限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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