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信用风险控制
包括三大模块
集团与总行层面信用风险管理的战略及规划
业务操作层面各环节的信用风险管理
整个流程的信用风险控制
2.4.1控制方法
1.流程控制
分广义和狭义,这里仅指狭义,即整个授信业务流程中的风险控制方法
2.授权管理
给予每一交易对手的信用须得到一定权力层次的标准
集团内所有机构在进行信用决策时应遵循一致的标准
项目审批后,任何重要调整,都要得到一定权力层次的批准
交易对手风险限额的确定和单一信用暴露的管理应符合组合的统一指导及信用政策,每一决策应建立在风险—收益分析的基础上
审批人准入资格,并配套考核
3.授信审批
(1)明确两个概念
授信审批是在信用分析的基础上,由获得信用授权的审批人在规定的限额内,结合交易对手的信用评级,对其信用暴露进行详细的评估之后做出信贷决策的过程
信用风险暴露是指由于交易对手不能履行合约或偿还债务而可能出现损失的交易金额
(2)授信审批的原则
审贷分离
统一考虑
展期重审
4.贷款定价
(1)贷款定价的决定因素:贷款定价=资金成本+经营成本+风险成本+资本成本
资金成本包括债务成本和股权成本
风险成本多采取了标准风险成本(SRCs)
资本成本指用来覆盖该笔贷款的信用风险所需要的经济成本(RAROC)
RORAC=(贷款的一年收入-各项费用-预期收入)/监督或经济成本
(2)贷款定价的影响因素
贷款定价不仅受单个借款者风险的影响,还受银行当前资产组合结构的影响
5.不良贷款的管理
(1)及时发现不良贷款的信号
(2)认真分析原因
(3)积极采取措施
(4)贷款清收
(5)不良贷款的核销
6.业务考核与评价
(1)传统的考核指标是资本收益率(ROE)和资产回报率(ROA),目前主要采用风险调整收益的绩效评估方法(RAPM)
(2)风险调整收益的绩效评估方法的通用模型是风险收益/风险资本,最多的还是RORAC即受益除以经济资本
2.4.2限额管理
1.单一客户风险限额:MBC=EQ*LM;LM=f(CCR)
MBC(maximum borrowing capacity)
EQ(equity)
LM(lever modulus)
CCR(customer credit rating)
F(CCR)
CMLQ(customer maximum loss quota)
2.集团客户风险限额
(1)确定对集团的总授信额度
(2)按照单一企业标准,测算各授信主体的最高授信额度
(3)确定集团内各个授信主体的使用额度
(4)注意统一标准,总量控制,主办行牵头,少用保证,多用抵押
3.国家和区域风险限额
(1)国家风险限额
(2)区域风险限额
4.组合风险限额
(1)通过设定组合限额,可以防止信贷风险过于集中在组合层面的某些方面
(2)组合限额的分类
授信集中度限额
总体组合限额
(3)组合限额的设定方法
按某组合的维度确定资本分配权重→根据资本分配权重,对预期的组合进行压力测试,估算组合的损失→将压力测试估算出的预计组合损失与银行的资本相对比→根据资本分配权重,确定各组和以资本表示的组合限额→根据资本转换因子,将以资本表示的该组合的组合限额转换为以计划授信限额表示的组合限额
(4)组合限额的应用和调整
① 应用
没有特殊情况,不允许超过组合限额
如果接近100%,组合管理人员应向审批人员提出建议,如提高限额等等
达到80%的时候,系统提示客户经理和审批人员
如果超出限额,应该由高管层批准
如批准,应尽量申报低风险的业务
审批人员应采用多种方式,将授信降低到限额以内
② 调整
经济和市场状况的较大变动
新的监管机构的建议
银行战略重点地变化
年度进行业务计划和预算
(5)组合限额维护——确定组合限额的合理性以及在组合限额超过临界值的情况下的处理
详见P124
2.4.3信用风险组合管理
1.贷款重组
(1)贷款重组是当债务人不能按原有合同履行债务时,银行为了降低客户违约风险引致的损失,而对原有贷款结构进行调整、重新安排、重新组织的过程
(2)应该注意
是否可重组
为何重组
是否值得重组
重新评估担保情况
(3)重组流程
成本收益分析
确定重组方案(重组计划、时间约束、财务约束、各个阶段的评估目标
与客户谈判
(4)重组措施
调整信贷产品
调整信贷期限
调整贷款利率
减少贷款额度
增加控制措施,限制企业经营活动
2.贷款转让
(1)通常指贷款的有偿转让,与贷款销售的区别是,贷款转让仅用于已经发放的老贷款,而贷款销售适用于新贷款的发放
(2)贷款转让的类型
贷款笔数,单笔和组合
资金流向,一次性和回购
是否承担风险,无追索权的转让和有
已转让贷款是否参与管理,代管式转让和非
新债权人确定方式,定向转让与公开转让
大多数贷款转让属于一次性、无追索、一组同性质的贷款
(3)目的,分散风险,增加收益,实现资产多元化,提高经济资本配置效率
(4)贷款转让手续
挑选同质的单笔贷款,放在一个组合中→对组合进行评估→为投资者提供信息,以便投资者评估(名义价值的折现值至少要包括预期违约多带来的损失、可能存在的折扣、再融资成本、股权收益率)→确定价格→签署协议→办理转让手续
3.资产证券化
(1)证券化(securitization)是将已经存在的信贷资产集中起来并重新分割为证券,进而转卖给市场上的投资者,从而使此项资产在原持有者的资产负债表上消失(二级证券化)
(2)特点,将缺乏流动性的贷款资产转换成具有流动性的证券的特点
(3)分类,住房抵押贷款证券(MBS)和资产支持证券(ABS)
(4)程序
建议一个特别目的实体(SPV)来发行证券,SPV要与原始权益人实行“破产隔离”
SPV购买资产组合
请评级机构对资产组合进行评级
采用各种方法为组合增级
出售
将出售收益按和约规定转入原债权人的账户
SPV负责按期收现,并按约转入投资者账户
4.信用衍生产品——允许转移风险的金融和约,功能对买卖双方是不同的,前者付出一定的权益金来获得违约保护,后者以获得一定的权益金为代价来承担风险
分类
总收益互换
信用违约互换
信用价差衍生产品
信用联动票据
混合工具
(1)总收益互换——保证贷款的总收益
(2)信用违约互换——保证贷款违约后,对违约损失得到补偿
(3)信用价差衍生产品——银行与交易对手签订的以信用价差为基础资产的信用远期和约
信用价差=证券或贷款的收益-对应的无风险证券的收益
形式为以无风险利率为基准的信用价差(绝对价差)和两种对信用敏感的资产之间的信用价差(相对差额)
投资方式包括远期合约方式(线性)和选择权方式(非线性)
选择权方式包括信用价差买入权、信用价差卖出权、信用联动票据
信用价差买入权——买方有权购买这份差额并从减少的差额中获得收益
信用价差卖出权——买方有权卖出这份差额并从增加的差额中获得收益
(4)信用联动票据——将上述过程中引入了一个SPV
5.经济资本配置
(1)银行对本行的各业务单位、各信用组合中可能包含的未预期损失所应当配置的经济资本
(2)作用
通过“经风险调整的资本汇报率”(risk adjusted return on capital,RAROC)来进行投资和风险决策
将风险概念引入事后的业绩衡量和薪酬激励,即所谓的风险调整收益的绩效评估方法(RAPM),实现事前硬性的风险限额管理和事后柔性的薪酬激励的结合
(3)原则——在三个前提条件下,可根据自上而下的原则,对经济成本进行分配
了解各风险的概率分配
区定各类风险敞口的额度,以及这些敞口的损失相关性
取得银行的容忍程度
(4)配置方法——详见P134
预期损失分配法
损失变化分配法
矩阵分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