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场准入监管的必要性
各国政府之所以关注银行业的监管,并尤为重视银行业的市场准人管制,是因为银行业具有相对独特的地方。这种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银行是一种含有复杂风险体系的行业。这种行业本质上是一种风险行业,其风险构成丰富多样,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技术风险和其他风险。这些复杂的风险随时都威胁银行机构及金融市场的稳定性,监管当局试图通过市场准入减少和预防银行给金融市场甚至整个经济带来的震荡。
(2)银行具有特殊的资产结构。银行的负债比例要远远高于工商企业,其经营活动主要依赖于外部资金,且主要是存款人的资金。银行要预防风险,不仅要有必需的自有资金,而且需要监管当局的特别监督与管理,以降低潜在风险发生的可能。
2、市场准入监管目标
银行准人管理对一国银行业结构和规模产生重大影响,良好的注册准人不仅能创造一个有效率和富有竞争性的银行经营环境,更是“关口前移”、防范银行风险的关键所在。因各国政府对银行及其社会影响的关注层面不同,银行市场准人监管的具体目标可能不同,但都反映出监管当局的基本取向。银行市场准人的主要目标包括:
(1)保证注册银行具有良好的品质,预防不稳定机构进入银行体系。通过设定的市场准入条件,将不具备条件的申请机构或人员排除在银行市场的门槛之外,以防止不稳定因素(如财力不足、不合格的管理人员或过度竞争)影响一家银行或整个银行体系的稳定和安全。
(2)维护银行市场秩序。一方面,通过市场准人监管,确保市场主体具有良好的素质,规范其市场行为;另一方面,通过市场准入门槛的设定,达到限制恶性竞争,维护市场公平的目标。而实行自由市场准人管理易形成不合理的恶性竞争,损害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利润,恶化经营环境;过严的市场准人也易产生银行垄断而降低效率,并最终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准入管理的原则是要造就一个能有效服务经济和公众利益的银行体系。
(3)保护存款人的利益。银行具有公众性,为保证银行体系的稳定和安全,通过设定银行准人的资本金要求,准备必要的应急资金,可监督银行机构维持充足的偿付能力,防范金融风险,保证存款人的利益不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