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 > 银行初级 > 初级《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 > 初级法律法规学习笔记

银行从业《公共基础》精编复习要点(69)

来源:233网校 2009-04-30 10:26:00
  破产财产的分配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及医疗保险金、职工补偿金;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是普通破产债权。
  票据法律制度(95年5月通过,现行的《票据法》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修正并开始施行票据定义狭义的票据指出票人依法签发由自己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包括汇票、本票、支票,是完全有价证券、要式证券、无因证券、流通证券、文义证券、设权证券、债权证券。
  票据功能汇兑(异地支付)作用、支付与结算作用、融资作用(贴现)、替代货币作用(代替现金支付与结算,背书使能流通)、信用作用(转让)
  票据行为广义行为指以发生、变更或消灭票据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保证、承兑),狭义行为指以承担票据债务为目的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出票人依照法定款式做成票据并交付受款人、背书—持票人转让票据权利与他人、承兑—汇票付款人承诺负担票据债务的行为、参加承兑、保证—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为担保票据债务的履行、以承担同一内容的票据债务为目的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保付)。
  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善意取得和恶意取得(不享有票据权利)。
  行使:应在票据债务人的营业场所和营业时间内进行。
  保全:票据债权人为防止其票据权利的丧失而采取的行为。
  限制:以欺诈、偷盗或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或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或有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以无偿或不以相当对价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优于其前手的票据权利。
  消灭:持票人对票据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票据丧失的补救措施挂失止付:持票人丢失票据后,依照《票据法》规定的程序通知票据上记载的付款人停止支付的行为。
  公示催告(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在通知挂失止付3日内或在丧失时申请):人民法院根据票据权利人的申请以向社会公示的方法将丧失票据加以公示,催促不明利害关系的有关当事人在3个月内向法院申报票据权利。公示催告期终止后仍无人申请的票据判决无效。
  提起诉讼:票据丧失后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其票据权利。
  担保法律制度大事记1995年《担保法》颁布和实施,2000年9月通过《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7年3月通过了《物权法》,并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担保按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财产或资信,以确保债务的清偿。分为人的、物的和定金担保。
  担保方式保证由第三人作为保证人,当债务人不履行时按约定由保证人履行债务。未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债权人转让主债权无需征得保证人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应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一般保证:与主债务无连带关系的保证债务,具有先诉抗辩权。
  连带保证:保证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先向保证人要求履行保证义务而无论主债务人的财产是否能够清偿。当事人未约定保证方式时视同连带保证。
  抵押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抵押权的实现:主要方式有以抵押物折价受偿、拍卖抵押物以拍卖所得价款受偿、变卖抵押物以变卖所得价款受偿
  质押动产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出质人)将其动产(质物)移交债权人(质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权利质押(应订立书面合同)票据质押:包括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或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质押: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出质后不得转让。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质押: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出质后不得转让
  应收账款质押: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出质后不得转让。

  【把银行从业站加入收藏夹】★【更多资料请访问考试大银行从业站

相关阅读

添加银行学霸君或学习群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银行从业书籍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