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资本管理
1.银行资本的概念与作用
银行资本的概念
从不同的角度看,银行资本的定义不尽相同。
(2)监管资本
(3)经济资本
银行资本的作用
(1)满足银行正常经营对长期资金的需要。
(2)吸收损失。
(3)限制银行业务过度扩张和承担风险。
(4)维持市场信心。
(5)为银行管理尤其是风险管理提供最根本的驱动力。
※2.《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1.巴塞尔委员会与《巴塞尔资本协议》
巴塞尔银行委员会成立于1974年底,其秘书处设在总部位于瑞士巴塞尔的国际清算银行,简称巴塞尔委员会。1988年7月,巴塞尔委员会通过了《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协定》(即《巴塞尔资本协议》),规定银行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信用风险水平持有一定数量的资本。
《巴塞尔资本协议》主要有四部分内容:
一、是确定了资本的构成,即银行的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大类,且附属资本规模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100%。
二、是根据资产信用风险的大小,将资产分为0、20%、50%和l00%四个风险档次。
三、是通过设定一些转换系数,将表外授信业务也纳入资本监管。
四、是规定银行的资本与风险加权总资产之比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与风险加权总资产之比不得低于4%。
2.《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巴塞尔委员会于2004年6月正式发表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即《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
提出了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市场约束的新规定,形成了资本监管的“三大支柱”:
(1)第一支柱:最低资本要求《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两项重大创新。
(2)第二支柱:外部监管《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要求监管当局可以采用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等方法审核银行的资本充足情况。
(3)第三支柱:市场约束市场约束旨在通过市场力量来约束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