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其他银行业务
中间业务也叫收费业务,是指不构成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的非利息收入的业务,包括收取服务费或代客买卖差价的理财业务、咨询顾问、基金和债券的代理买卖、代客买卖资金产品、代理收费、托管、支付结算等业务。
中间业务相比于传统业务而言,具有以下特点:
(1)不运用或不直接运用银行的自有资金。
(2)不承担或不直接承担市场风险。
(3)以接受客户委托为前提,为客户办理业务。
(4)以收取服务费(手续费、管理费等)、赚取差价的方式获得收益。
(5)种类多、范围广,所占的比重日益上升。
中间业务发展的基础是中间业务创新。我国银行的中间业务吸纳型和模仿型创新较多,原创型和再创型创新较少,较复杂的金融衍生品的创新能力不足,创新技术含量低。
3.3.1资金业务
1.资金业务概述
(1)资金业务的概念
资金业务的最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
(2)业务种类
资金业务按照业务种类的不同可以分为短期资金业务、债券业务、外汇业务和衍生品业务。
(3)资金的投资收益
资金的投资收益通常包括两个部分:资本利得及现金分配。
2.短期资金交易
银行的短期资金交易业务主要是指银行买卖货币市场金融产品的活动。货币市场通常是指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短期资金融通的场所。
(1)中央银行票据
中央银行票据(简称“央行票据”),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向银行发行的短期债券。目前,央行票据是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吸收银行部分流动性、回笼基础货币以调节市场货币供应量的主要券种。央行票据的期限通常为三个月、六个月和十二个月。
中央银行定向票据为中国人民银行向特定的银行发售的央行票据,该银行必须认购。
(2)短期国债
短期国债是由中央政府(通常是财政部)发行的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期限通常为三个月、六个月和十二个月。
(3)短期融资券
短期融资券简称为“短融”,类似美国的商业票据,甚至在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券,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交易。
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65天,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的期限最长不超过91天。
(4)回购/逆回购
回购协议简称为“回购”,指债券(也可以是其他证券,这里以债券为例)的卖方在卖出的同时,承诺在指定时间按协议价格购回这笔债券。类似于一笔以债券作质押的短期贷款。
(5)同业拆借
同业拆借的利率随资金供求的变化而变化,常作为货币市场的基准利率。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单利、无担保、批发性利率。
(6)货币市场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是指由基金管理公司发行,在货币市场上进行短期有价证券投资的一种基金。
3.债券业务
(1)国债:具有风险低、流动性高、收益率相对较低的特点。投资国债免缴利息税。
国债按照期限可分为短期国债、中期国债和长期国债。
我国发行的国债主要有记账式国债和凭证式国债两种,2006年又新推出了电子式国债。
(2)公司债
公司债的风险与公司本身的经营状况直接相关。
①公司债
②企业债
③金融债
金融债是指我国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企业集团财政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
商业银行次级债券是指商业银行发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商业银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商业银行股权资本的债券。
4.外汇业务
(1)即期外汇交易
①外汇标价方法
直接标价法是以一定单位的外国货币为标准来计算应付出多少单位的本国货币。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目前都采用直接标价法。
间接标价法又称为应收标价法,是以一定单位的本国货币为标准,来计算应收若干单位的外国货币。
4.外汇业务
(1)即期外汇交易
①外汇标价方法
直接标价法是以一定单位的外国货币为标准来计算应付出多少单位的本国货币。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目前都采用直接标价法。
间接标价法又称为应收标价法,是以一定单位的本国货币为标准,来计算应收若干单位的外国货币。
②买入价、卖出价和中间价
在直接标价法下,数额较小的价格为外汇买入价,数额较大的价格为外汇卖出价。
(2)远期外汇交易
远期外汇交易又称为期汇交易,是指交易双方在成交后并不立即办理交割,而是事先约定币种、金额、汇率、交割时间等交易条件,到期后才进行实际交割的外汇交易。
5.金融衍生品业务
金融衍生品又称为“衍生金融工具”,是与基础金融产品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指建立在基础产品或基础变量之上,其价格取决于后者价格(或数值)变动的派生金融产品。
银行交易金融衍生品的主要目的是风险管理。
(1)期货
期货合约是由双方订立的、约定在未来某日期(交割日)按成交时约定的价格(交割价格)交割一定数量的某种商品(标的资产)的标准化协议。期货交易是在交易所以公开的方式进行的期货合约的交易。
商品期货合约和金融期货合约。
(2)利率互换
利率互换是交易双方在一定时期内交换以相同的本金数量为基数的不同利率的利息,如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互换。利率互换又称为利率掉期,是过去较为通用的叫法。
(3)货币互换
货币互换通常涉及两种货币,持有不同货币的交易双方兑换各自持有的一定金额的货币,并约定在未来某日进行一笔反向交易。
(4)期权
期权也叫选择权,期权的买方有权在预先规定的未来时间(行权时间)以预先规定的价格(行权价)从另一方买入或向另一方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金融资产(标的资产,如债券或外汇等)。
有买入金融资产权利的期权叫做看涨期权,有卖出金融资产权利的期权叫做看跌期权。
3.3.2票据业务
1.业务概述
票据业务是指以商业汇票为媒介进行的票据发行、交易及其延伸业务。
2.承兑业务
票据承兑业务一般归类于信贷业务。
3.贴现、转贴现业务
贴现、转贴现业务均属于票据融资业务。
贴现是指商业银行汇票的合法持票人在商业汇票到期以前为获得票款,由持票人或第三人向金融机构贴付一定的利息后,已背书方式所进行的票据转让。
转贴现是指金融机构将其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转让给金融同业而取得资金的行为,是金融机构之间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2003年6月,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开通了中国票据报价系统,即中国票据网。
3.3.3支付结算业务
1.业务概述
支付结算业务是指银行为单位客户和个人客户采用票据、汇款、托收、信用证、信用卡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支付及资金清算提供的服务。
2.常见的结算方式
(1)汇票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2)本票
银行本票用于单位和个人在同一交换区域支付各种款项。银行本票分为定额银行本票和不定额银行本票。银行本票提示付款期限为两个月。
(3)支票
可用于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等。
旅行支票是银行等机构为方便国际旅行者在旅行期间安全携带和支付费用而签发的一种固定面额票据。
(4)汇款
电汇、票汇、信汇三种方式。
①电汇:特点是交款迅速、安全可靠、费用高。多用于急需用款和大额汇款。
②票汇
③信汇:信汇委托书。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基本不再使用信汇。
(5)信用证
主要特点:信用证是一项独立于贸易合同之外的另一种契约。信用证业务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
(6)托收
托收是指委托人(收款人)向其账户所在银行(托收行)提交凭以收取款项的金融票据或/和商业单据,要求托收行通过其联行或代理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托收属于商业信用,托收银行与代收银行对托收的款项能否收到不承担责任。
3.票据和结算凭证填写的规定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3.3.4银行卡业务
1.业务概述
银行卡是由银行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背景知识:银行卡业务小知识
ATM:自动柜员机,持卡人自助操作办理取款、账户余额查询等业务。
CDM:自动存取款机,持卡人自助操作办理存款、取款、账户余额查询等业务。
POS:银行与签约商户合作,使消费者能在安装有POS机的商家直接刷卡消费,而无须去银行取款后再携带现金去商家消费。
2.信用卡
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信用卡分为准贷记卡和贷记卡两类。
(1)信用卡消费信贷的特点
①循环信用额度
②具有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性质
③一般有最低还款额要求
④通常是短期、小额、无指定用途的信用
⑤存取现金、转账、支付结算、代收付、通存通兑、额度提现、网上购物等功能。
(2)信用卡透支
①个人卡透支
贷记卡持卡人在非现金交易时进行透支,可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和最低还款额待遇。免息还款期最长为60天,但如选择最低还款额方式或超过发卡银行批准的信用额度用卡时,不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
②单位卡透支
3.借记卡
借记卡按功能的不同分为转账卡(含储蓄卡)、专用卡、储值卡。
背景知识:中国银联
中国银联是由80多家银行等国内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制金融服务机构,通过建立和运营广泛、高效的银行卡跨行信息交换网络系统,实现高效率的银行卡跨行通用机业务的联合发展。
3.3.5银行卡业务
1.托收代付业务
目前主要是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两类。
2.代理银行业务
(1)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
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主要包括:代理资金结算、代理现金支付、代理专项资金管理、代理贷款项目管理等业务。根据政策性银行的需求,现主要提供代理资金结算业务和代理专项资金管理业务。
(2)代理中央银行业务
代理中央银行业务主要包括:代理财政性存款、代理国库、代理金银等业务。
(3)代理商业银行业务
代理商业银行业务包括:代理结算业务、代理外币清算业务、代理外币现钞业务等。
3.代理证券业务
①一级清算业务,即各证券公司总部以法人为单位与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业务。
②二级清算业务,即法人证券公司与下属证券营业部之间的证券资金汇划业务。
4.代理保险业务
代理保险业务的种类主要包括:代理人寿保险业务、代理财产保险业务、代理收取保费及支付保险金业务、代理保险公司资金结算业务。
5.其他代理业务
(1)委托贷款业务
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2)代销开放式基金
背景知识:开放式基金
我国开放式基金的销售渠道主要包括:基金公司直销、银行及证券公司等机构代销以及新起步的专业销售经纪公司代销三个渠道。
(3)代理国债买卖
银行客户可以通过银行营业网点购买、兑付、查询凭证式国债、储蓄国债(电子式)以及柜台记账式国债。
3.3.6托管业务
1.基金托管业务
基金托管业务是指由托管资格的银行接受基金管理公司或其他客户的委托,安全保管所托管基金的资产,并办理有关资金清算、资产估值、会计核算、监督基金管理人投资运作等业务的经营活动。
基金托管业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基金和其他基金托管业务。
2.代保管业务
出租保管箱业务
露封保管业务和密封保管业务
3.3.7担保业务
1.银行保函业务
(1)基本概念
银行保函是指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向受益人作出的书面付款保证承诺,银行将凭受益人提交的与保函条款相符的书面索赔履行担保支付或赔偿责任。
(2)业务种类
可分为融资类保函和非融资类保函两大类。
融资类保函主要包括借款保函、授信额度保函、有价证券保付保函、融资租赁保函、延期付款保函,其核心特点是为申请人的融资行为及资金债务的偿还义务承担担保责任。
非融资类保函主要包括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关税保函、即期付款保函、经营租赁保函等。
2.备用信用证业务
备用信用证是开证行应借款人的要求,以放款人作为信用证的受益人而开具的一种特殊信用证,以保证在借款人不能及时履约义务或破产的情况下,由开证行向受益人及时支付本利。
备用信用证是在法律限制开立保函的情况下出现的保函业务的替代品,其实质也是银行对借款人的一种担保行为。
备用信用证与其它信用证相比,其特征是开证行通常是第二付款人。
备用信用证主要分为可撤销的备用信用证和不可撤销的备用信用证两类。
3.3.8承诺业务
承诺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承诺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向客户提供约定的信用业务,包括贷款承诺等。
贷款承诺业务可以分为:
1.项目贷款承诺
2.开立信贷证明是应投标人和招标人或项目业主的要求,在项目投标人资格预审阶段开出的用以证明投标人在中标后可在承诺行获得针对该项目的一定额度信贷支持的授信文件。
3.客户授信额度
授信额度是银行确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某客户提供短期授信支持的量化控制指标,银行一般要与客户签订授信协议。主要是用于解决客户短期的流动资金需要。
由于从授信额度转化为实际授信业务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授信额度可以被视为商业银行对客户的一种授信承诺。
4.票据发行便利
票据发行便利是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中期周转性票据发行融资的承诺。根据事先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一系列协议,借款人可以在一段时期内,以自己的名义周转性发行短期票据,从而以短期融资的方式取得中长期的融资效果。
3.3.9咨询顾问业务
1.基本概念
2.业务种类
目前,商业银行开办的咨询顾问类业务主要由企业信息咨询业务、资产管理顾问业务、财务顾问业务。
商业银行的企业信息咨询业务主要包括项目评估、企业信用等级评估、验证企业的注册资金、资金证明、企业管理咨询等。
资产管理顾问业务包括投资组合建议、投资分析、税务服务、信息提供和风险控制等。
财务顾问业务包括大型建设项目的财务顾问业务和企业并购顾问业务。
3.3.10理财业务
1.业务概述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是商业银行将客户关系管理、资金管理和投资组合管理等业务融合在一起,向公司、个人客户提高综合性的定制化金融产品和服务。
2.公司理财业务
(1)现金管理服务
(2)投资理财服务
目前,市场上的理财产品可分为人民币理财产品、外币理财产品和双币种理财产品。
3.个人理财业务
主要业务种类:
(1)理财顾问服务
(2)综合理财服务
私人银行业务
理财计划
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
(3)个人理财工具
3.3.11电子银行业务
1.网上银行
(1)企业网上银行
(2)个人网上银行
2.电话银行
3.手机银行
4.自助终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