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产业务
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主要包括贷款业务、债券投资业务和现金资产业务三大类。
(一)贷款业务
贷款是银行最主要的资产,是银行最主要的资金运用。
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贷款业务可划分为个人贷款与公司贷款(客户类型划分)、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贷款期限划分)、信用贷款与担保贷款(有无担保划分)。
贷款基准利率:2004年10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放开人民币贷款利率的上限,允许金融机构(城乡信用社除外)上浮贷款利率。
贷款业务流程:贷款申请、贷款调查、贷款审批、贷款发放、贷后管理。
“贷款五级分类法”将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其中后三类称为“不良贷款”,不良贷款率是衡量银行资产质量的最重要指标。
1.个人贷款
个人贷款绝大多数用于消费,主要有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贷款和个人信用卡透支。
(1)个人住房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是个人贷款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包括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二手房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个人住房转让贷款、个人住房最高额抵押贷款。
(2)个人消费贷款
个人消费贷款一般包括个人汽车贷款、助学贷款、个人消费额度贷款、个人住房装修贷款、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权利质押贷款。
个人汽车贷款中,自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汽车购价的80%,商用车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汽车购价的70%,二手车的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汽车购价的50%;所购车辆为自用车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5年,商用车或二手车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年。
个人消费额度贷款中,质押额度一般不超过借款人提供的质押权利凭证票面价值的90%;抵押额度一般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信用额度和保证额度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确定。
(3)个人经营贷款
个人经营贷款,是指银行对自然人发放的,用于合法生产、经营的贷款,一般需要有一个经营实体作为借款基础,经营实体一般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等。
(4)个人信用卡透支
个人信用卡透支,是指持卡人进行信用消费、取现或其他情况所产生的累积未还款金额(参见“银行卡”部分详细介绍)。
2.公司贷款
公司贷款,又称企业贷款或对公贷款,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房地产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
(1)流动资金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按期限可分为临时流动资金贷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其中,临时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在3个月(含)以内,主要用于企业一次性进货的临时资金需要和弥补其他支付性资金不足;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在34-月1至1年(不含3个月,含l年),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周期性、季节性资金的需要;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在1年至3年(不含l年,含3年),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占用的、长期流动性资金需要。
按照贷款方式,流动资金贷款可分为流动资金整贷整偿贷款、流动资金整贷零偿贷款、流动资金循环贷款和法人账户透支四种形式。
(2)固定资产贷款
固定资产贷款,也称为项目贷款,一般是中长期贷款,但也有用于项目临时周转用途的短期贷款。按照用途划分,固定资产贷款一般包括如下四类:基本建设贷款、技术改造贷款、科技开发贷款、商业网点贷款。
(3)房地产贷款
房地产贷款是指与房地产或地产的开发、经营、消费活动有关的贷款,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商业用房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四大类。公司业务中的房地产贷款是指前三类。
(4)银团贷款
银团贷款又称辛迪加贷款,是指由两家或两家以上银行基于相同贷款条件,依据同一贷款协议,按约定时间和比例,通过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或授信业务。
参加银团贷款的成员有银团牵头行、银团代理行、银团参加行,银团成员贷款按照“信息共享、独立审批、自主决策、风险自担”的原则自主确定各自授信行为,并按实际承诺份额享有银团贷款项下相应的习利、义务。
(5)贸易融资
商业银行提供的贸易融资可以分为国内贸易融资和国际贸易融资两大类。
目前,我国开展的国内贸易融资业务有国内保理、发票融资、国内信用证、国内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国内信用证项下买方融资等产品。
贸易融资中常用的融资工具有:
①信用证
信用证是指银行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开证银行依照客户(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承诺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情况下,凭规定的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人进行付款,或承兑;或授权另一家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或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
现在银行开立的大多是跟单商业信用证、不可转让信用证且基本上只开不可撤销信用证。
②押汇
按进出口方的融资用途来分,押汇可分为进口押汇和出口押汇。
出口押汇是指银行凭借获得货运单据质押权利有追索权地对信用证项下或出口托收项下票据进行融资的行为。出口押汇在国际上也叫议付,即给付对价的行为。
进口押汇是指银行应进口申请人的要求,与其达成进口项下单据及货物的所有权归银行所有的协议后,银行以信托收据的方式向其释放单据并先行对外付款的行为。进口押汇包括进口信用证项下押汇和进口代收项下押汇。目前,银行主要办理进口信用证项下的进口押汇业务。
③保理
保理又称为保付代理、托收保付,是贸易中以托收、赊账方式结算货款时,出口方为了规避收款风险而采用的一种请求第三者(保理商)承担风险的做法。保理业务是一项集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及信用风险担保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与传统结算方式相比,保理的优势主要在于融资功能。国际保理按进出口双方是否都要求银行保理分为单保理和双保理。单保理是只有出口银行与出口商签订保理协议,并对出口商的应收账款承作保理业务。双保理是进出口银行都与进出口商签订保理协议。国内保理主要包括应收账款买断和应收账款收购及代理。
④福费廷
福费廷也称为包买票据或买断票据,是指银行(或包买人)对国际贸易延期付款方式中出口商持有的远期承兑汇票或本票进行无追索权的贴现(即买断)。
在福费廷业务中,包括出口商卖断票据,即放弃了所出售票据的一切权益;银行买断票据,即放弃追索权。从业务运作实质来看,福费廷就是远期票据贴现,带有长期融资的性质。
(6)票据贴现
票据贴现是银行贷款的重要方式之一,是指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在贴付一定利息后,将票据权利转让给商业银行的票据行为,是商业银行向持票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因此,票据贴现是一种票据转让行为,通过贴现,票据持有人卖出票据,提前拿到了现金,而银行则买入了一项资产(即票据),相当于发放了一笔贷款,获得了利息收入。
(二)债券投资业务
1.债券投资的目标
商业银行债券投资的目标,主要是平衡流动性和盈利性,并降低资产组合的风险、提高资本充足率。
2.债券投资的对象
我国商业银行债券投资的对象主要包括国债、金融债券、中央银行票据、资产支持证券、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等。
(1)国债
国债以国家信用为后盾,通常认为没有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证券投资的主要对象。
我国的国债不论期限长短,统称为国库券。国债包括凭证式国债和记账式国债两种,有交易所和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两个发行及流通渠道。
(2)金融债券
我国金融债券,是指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主要包括:政策性金融债券,即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发行的债券;商业银行债券,包括商业银行普通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混合资本债券等;其他金融债券,即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所发行的金融债券。
(3)中央银行票据
中央银行票据是指中国人民银行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发行的、期限一般在3年以下的中短期债券。中国人民银行于2003年第二季度开始发行中央银行票据。与财政部通过发行国债筹集资金的性质不同,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票据的目的不是筹资,而是通过公开市场操作调节金融体系的流动性,是一种重要的货币政策手段。央行票据具有无风险、流动性高等特点,从而是商业银行债券投资的重要对象。
(4)资产支持证券
资产支持证券是资产证券化产生的资产。资产证券化是指把缺乏流动性,但具有未来现金流的资产汇集起来,通过结构性重组,将其转变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证券,据以融通资金的机制和过程。2005年12月15日,国家开发银行发行的开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简称开元证券)和中国建设银行发行的建元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简称建元证券)在银行问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标志着资产证券化业务正式进入中国大陆。我国资产支持证券只在全国银行问债券市场上发行和交易,其投资者仅限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参与者,因此,商业银行是其主要投资者。
(5)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
在国外,没有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的划分,统称为公司债券。在我国,企业债券是按照《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发行与交易、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债券,在实践中,其发债主体为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因此,它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政府信用。公司债券管理机构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债主体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设立的公司法火,在实践中,其发行主体为上市公司,其信用保障是发债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和持续盈利能力等。公司债券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统一登记托管,可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信用风险一般高于企业债券。
3.债券投资的收益
债券投资的收益一般通过债券收益率进行衡量和比较。
(1)名义收益率,又称票面收益率,是票面利息与面值的比率,其计算公式是:
名义收益率一票面利息/面值×l00%
名义收益率没有考虑债券市场价格对投资者收益产生的影响,衡量的仅是债券发行人每年支付利息的货币金额,一般仅供计算债券应付利息时使用,而无法准确衡量债券投资的实际收益。
(2)即期收益率,是债券票面利率与购买价格之间的比率,其计算公式是:
即期收益率一票面利息/购买价格×l00%
即期收益率反映的是以现行价格购买债券时,通过按债券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而能够获得的收益,但并未考虑债券买卖差价所能获得的资本利得收益,因此,也不能全面反映债券投资的收益。
(3)持有期收益率,是债券买卖价格差价加上利息收入后与购买价格之间的比率,其计算公式是:持有期收益率=(出售价格一购买价格+利息)/购买价格×l00%
持有期收益率不仅考虑到了债券所支付的利息收入,而且还考虑到了债券的购买价格和出售价格,
从而考虑到了债券的资本损益,因此,比较充分地反映了实际收益率。
(4)到期收益率,是指收回金额与购买价格之间的差价加上利息收入后与购买价格之间的比例,其计算公式是:到期收益率一(收回金额一购买价格十利息)/购买价格×l00%
与持有期收益一样,到期收益率也同时考虑到了利息收入和资本损益,而且,由于收回金额就是票面金额,是确定不变的,因此,在事前进行决策时就能准确地确定,从而能够作为决策的参考。但到期收益率仅适用于持有到期的债券。
4.债券投资的风险
商业银行债券投资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价格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流动性风险、政治风险、操作风险等。
(三)现金资产业务
我国商业银行的现金资产主要包括三项:一是库存现金,二是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三是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1.库存现金
库存现金是指商业银行保存在金库中的现钞和硬币。库存现金的主要作用是银行用来应付客户提现和银行本身的日常零星开支。库存现金的经营原则就是保持适度的规模。
2.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是指商业银行存放在中央银行的资金,即存款准备金。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存款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法定存款准备金,二是超额准备金。
3.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是指商业银行存放在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存款。在其他银行保有存款的目的是在同业之间开展代理业务和结算收付。由于存放同业的存款属于活期存款性质,可以随时支用,因而属于银行现金资产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