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金融诈骗罪
8.3.1集资诈骗罪
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且要求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是本罪区别于非法集资等行为的重要特征之一。
8.3.2贷款诈骗罪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不能构成本罪, 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并且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8.3.3信用证诈骗罪
(1)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
(2)使用作废的信用证。
(3)骗取信用证的。
(4)其他方法。
8.3.4信用卡诈骗罪: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仅为自然人,单位不构成本罪。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8.3.5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
1.票据诈骗罪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2.金融凭证诈骗罪
从广义上说,汇票、本票、支票都属于银行的结算凭证,但作为本罪行为对象的金融凭证,则仅指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及银行存单。
8.4银行业相关职务犯罪
8.4.1职务侵占罪
本罪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在这些单位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8.4.2挪用资金罪
本罪犯罪主体与职务侵占罪主体一样,为特殊主体,即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
司法实践中,对挪用资金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是: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8.4.3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数额较大”的标准是指索取或收受五千元以上者。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最高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8.4.4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与国家财产。本罪属于渎职犯罪。
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补充考点:犯信用卡诈骗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信用卡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伪造货币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仅为自然人,单位不构成此罪。票据诈骗罪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