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资本管理
4.2.1银行资本的概念与作用
1.银行资本的概念
从不同的角度看,银行资本的定义不尽相同。
(2)监管资本
(3)经济资本、风险资本
2.银行资本的作用
(1)满足银行正常经营对长期资金的需要。
(2)吸收损失。
(3)限制银行业务过度扩张和承担风险。
(4)维持市场信心。
(5)为银行管理尤其是风险管理提供最根本的驱动力。
※4.2.2《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1.巴塞尔委员会与《巴塞尔资本协议》
巴塞尔银行委员会成立于1974年底,其秘书处设在总部位于瑞士巴塞尔的国际清算银行,简称巴塞尔委员会。1988年7月,巴塞尔委员会通过了《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协定》(即《巴塞尔资本协议》),规定银行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信用风险水平持有一定数量的资本。
《巴塞尔资本协议》主要有四部分内容:
一是确定了资本的构成,即银行的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大类,且附属资本规模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100%。
二是根据资产信用风险的大小,将资产分为0、20%、50%和l00%四个风险档次。
三是通过设定一些转换系数,将表外授信业务也纳入资本监管。
四是规定银行的资本与风险加权总资产之比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与风险加权总资产之比不得低于4%。
2.《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巴塞尔委员会于2004年6月正式发表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即《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
提出了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市场约束的新规定,形成了资本监管的“三大支柱”:
(1)第一支柱:最低资本要求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两项重大创新:一是在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中全面反映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二是引入了计量信用风险的内部评级法。
(2)第三支柱:市场约束
市场约束旨在通过市场力量来约束银行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要求银行披露信息的范围包括资本充足率、资本构成、风险敞口及风险管理策略、盈利能力、管理水平及过程等。
3.我国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安排
2007年2月28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正式启动了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工程。
中国银监会确立了分类实施、分层推进、分步达标的基本原则:
(1)分类实施的原则。大型商业银行,应自2010年底起开始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但不得迟于2013年底实行。而其他商业银行可以自2011年起自愿申请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2)分层推进的原则。中国银监会允许各家商业银行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时间先后有别
(3)分步达标的原则。现阶段应以信贷业务为重点推进内部评级体系建设。
【例题1:判断题】2007年2月28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标志着《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在我国银行业的正式实施。
A(对)
B(错)
答案B,
解析:因短期内我国银行业尚不具备全面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协议
现阶段应以信贷业务为重点推进内部评级体系建设。
※4.2.3我国监管资本的构成
监管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部分:
1.核心资本
核心资本是商业银行资本中最稳定、质量最高的部分,银行可以永久性占用。我国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包括如下五部分:
(1)实收资本,指投资者按照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商业银行的资本。
(2)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溢价、股权投资准备、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关联交易差价和其他资本公积。
(3)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以及法定公益金。
(4)未分配利润
(5)少数股权,指在合并报表时包括在核心资本中的非全资子公司中的少数股权
2.附属资本
附属资本包括重估储备、一般准备、优先股、可转换债券、混合资本债券和长期次级债务六部分。商业银行的附属资本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l00%,计入附属资本的长期次级债务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50%。
3.扣除项
(1)商誉;
(2)商业银行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资本投资;
(3)商业银行对非自用不动产和企业的资本投资。
【例题2:单选题】保证银行稳健经营、安全运行的核心指标是(A)。
A、核心资本
B、资本充足率
C、附属资本
D、风险加权资产
【例题3:单选题】下列关于商业银行资本的描述,哪一项是正确的(D)。
A、银行资本等于会计资本、监管资本和经济资本之和
B、经济资本是一种完全取决于银行盈利大小的资本
C、商业银行的会计资本等于经济资本
D、监管资本是商业银行必须持有资本的最低要求
【例题4:单选题】以下各项用于衡量银行实际承担损失超出预计损失的那部分损失的是(A)。
A、经济资本
B、监管资本
C、会计资本
D、核心资本
【例题5:单选题】按照《商业银行法》的规定,核心资本不包括(D)。
A、少数股权
B、盈余公积
C、资本公积
D、次级债务
4.2.4银监会的资本干预措施(新增内容)
1.对于资本充足银行(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的干预措施
(1)要求商业银行完善风险管理规章制度;
(2)要求商业银行提高风险控制能力;
(3)要求商业银行加强对资本充足率的分析和预测;
(4)要求商业银行制定切实可行的资本维持计划,并限制商业银行介入部分高风险业务。
2.对于资本不足银行(资本充足率不足8%,或核心资本充足率不足4%)的干预措施
(1)下发监管意见书;
(2)要求商业银行在接到银监会监管意见书的两个月内,制定切实可行的资本补充计划;
(3)要求商业银行限制资产增长速度;
(4)要求商业银行降低风险资产的规模;
(5)要求商业银行限制固定资产的规模;
(6)严格审批或限制商业银行增设新机构、开办新业务。
3.对资本严重不足银行(资本充足率不足4%,或核心资本充足率不足2%)的干预措施
除采取2所有措施外,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商业银行调整高级管理人员;
(2)依法对商业银行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直至予以撤销。
4.2.5提高资本充足率的方法(新增内容)
1.分子对策
增加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
增加核心资本包括发行普通股、提高留存利润。
增加附属资本的方法包括发行可转换债券、混合资本债券和长期次级债券。
2.分母对策
降低风险加权总资产以及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
降低风险加权总资产的方法,主要是减少风险权重较高的资产,增加风险权重较低的资产,具体方法包括贷款出售或贷款证券化。
建立更好的风险管理系统,降低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
3.综合措施
银行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