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银行理财产品介绍
一、货币型理财产品
(一)概念:是指投资于货币市场的银行理财产品。
(二)特点:投资期限短,资金赎回灵活,流动性高、安全性好。常作为活期存款的替代品。
(三)资金投向:主要投资于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债券回购及信用级别较高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法律允许的其他金融工具。
(四)风险状况及收益特征
由于投资对象是中短期的高信用级别的金融工具,所以信用风险低,流动性风险小。
收益较低,但略高于活期存款。
(五)目标客户群: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投资者。
二、债券型理财产品
(一)概念:债券型理财产品是以国债、金融债和中央银行票据为主要投资对象的银行理财产品。
(二)特点:产品结构简单、投资风险小、客户要求收益稳定。市场认知度高,客户容易理解。
(三)资金投向: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国债市场和企业债市场。
银行募集客户资金后,进行统一投资,产品到期后一次性还本付息。
(四)风险状况及收益特征
由于投资对象是国债、金融债和央行票据等高信用级别的金融工具,所以信用风险低,流动性强。
对于投资者而言,购买债券型理财产品的最大风险是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其流动性风险主要是由于我国银行业债券型理财产品通常不能提前赎回。
(五)目标客户群
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保守型、稳健型投资者。
三、股票(股权)类理财产品
(一)部分或全部投资于股票或股权的理财产品,风险较大。
(二)2009年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1.一般性客户的理财资金不得投资于境内二级市场公开交易的股票或预期相关的证券投资基金;
2.理财资金参与新股申购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3.理财资金不得投资于未上市股权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份;
4.对于有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强的高资产净值客户,可以通过私人银行服务满足其投资需求。
四、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
(一)概念
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成立信托计划,接受银行委托,将银行发行理财产品所募集来的客户资金,向理财产品发售银行或第三方购买信贷资产。信托计划到期后,由信托公司根据信托投资情况支付本金和收益。
(二)监管要求
1.在开发信贷资产理财产品过程中,金融机构开展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时,应保证信贷资产是确定的、可转让的,以合法有效地进行转让和投资。
2.银监会 《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通过资产组合管理的方式投资于多项信贷资产,理财产品的期限与信贷资产的剩余期限不一致时,应将不少于30% 的理财资金投资于高流动性、本金安全性高的存款、债券等产品。
(三)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的特点
1.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作为银行调整资产负债结构的一个重要手段,在银行资产业务规模受到控制的条件下,银行有动力开发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借此将资产业务转化为中间业务,规避宏观经济政策和监管政策的限制。
2.这种规避政策的方式,在信贷规模受到严格限制的情况下,容易受到政策的窗口指导的影响,借以减少对宏观经济政策效果有效性的不利影响。
(四)风险特征:属于稳健、保守型理财产品
1.信用风险
信贷资产类产品对银行和信托公司而言,属于表外业务,贷款的信用风险完全由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者承担。一旦出现还款风险,将会给理财产品投资者带来巨大风险,银行和信托公司对此不负有偿还义务,但也将面临系统性的声誉风险。
2.收益风险
该类产品收益来源于贷款利息。执行人民银行相关利率标准。意味着收益上限是贷款利率,而且面临信托公司提取信托管理费用、托管费用及理财产品的销售费用的抵扣。
3.流动性风险
借款人提前还款,信托资产类产品可能提前终止,投资者面临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例如当贷款利率上升时,借款人提前还贷,理财产品面临提前终止的风险。
五、组合投资类财产品
(一)概念:通常投资于多种资产组成的资产组合或资产池,其中包括债券、票据、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存拆放交易、新股申购、信贷资产以及他行理财产品等多种投资产品,同时发行主体往往采用动态的投资组合管理方法和资产负债管理方法对资产池进行管理。相较于其他理财产品,该类产品实现两大突破:
1.突破了理财产品投资渠道狭窄的限制,进行多种组合投资;
2.突破了银行理财产品间歇式销售的形式,实现滚动发行和连续销售。
(二)优势
1.产品期限覆盖面广,可以全面满足不同类型客户对投资期限的个性化要求;
2.组合资产池的投资模式在分散投资风险的同时,突破了单一投向理财产品负债期限和资产期限必须严格对应的缺陷,扩大了银行的资金运用范围和客户收益空间;
3.赋予发行主体充分的主动管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了银行在资产管理和风险防控方面的优势。
(三)缺点
1.信息透明度不高,增加了产品的信息不对称性;
2.产品的表现更加依赖于发行主体的管理水平;
3.负债期限和资产期限的错配以及复杂衍生结构的嵌入增加了产品的复杂性,导致决定产品最终收益的因素增多,产品投资风险可能会随之扩大。
(四)组合投资类理财产品现状
从收益类型上看,组合投资类理财产品主要有保本浮动收益和非保本浮动收益两种类型。
六、结构性理财产品
(一)概念:结构性理财产品是运用金融工程技术、将存款、零息债券等固定收益产品与金融衍生品(如远期、期权、掉期等)组合在一起而形成的一种新型金融产品。
(二)结构性理财产品的主要类型
结构性理财产品的回报率通常取决于挂钩资产(挂钩标的)的表现。根据挂钩资产的属性,结构型理财产品大致可以细分为外汇挂钩类、利率/债券挂钩类、股票挂钩类、商品挂钩类及混合类等。
(三)外汇挂钩类理财产品
1.概念:外汇挂钩类产品的回报率取决于一组或多组外汇的汇率走势,既挂钩标的是一组或多组外汇的汇率。
通常挂钩的一组或多组外汇的汇率大都依据东京时间下午3时整在路透社或彭博社相应的外汇展示页中的价格而厘定。
2.期权拆解
对于外汇挂钩结构性理财产品的大多数结构形式而言,目前较为流行的是看好/看淡,或区间式投资。基本上都可以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触及点。
(1)一触即付期权
是指在一定期间内,若挂钩外汇在期末触碰或超过银行所预先设定的触及点,则买方将可获得当初双方所协定的回报率。
收益特征:
超过一个触发点:总回报=投资金额×(1+潜在回报率)
未达到触发点:总回报=投资金额×(1+最低回报率)
(2)双向不触发期权
是指在一定投资期内,若挂钩外汇在整个期间未曾触及买方所预先设定的两个触及点,则买方可获得协定的回报率。
收益特征:
超过上限触发点或低于下限触发点:
总回报=投资金额×(1+最低回报率)
在两个触发点之间:
总回报=投资金额×(1+潜在回报率)
3.风险特征
(1)流动性风险:一般该类产品都有预设投资期。
(2)集中投资风险:过度集中于某一类产品(区域行业)。
(3)汇率风险:投资的基准货币非本币时存在汇率风险。
(4)提前终止的风险:客户不可提前终止,但银行拥有唯一的、绝对的提前终止权力。
(5)未成功认购保本产品的风险:银行享有审批申请的全部权利,在保本产品的起始日前,银行有权拒绝投资的申请。
(6)保本理财产品回报的风险,主要指该类产品为保本而采取的投资策略会影响其投资表现,从而获得较低回报的风险。
(7)到期时收取保证投资金额的风险,保本产品只保证到期时保本,在未到期前将不会获得任何定期的收入。
(8)投资者自身状况的风险,包括其财务状况、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等。
发行外汇挂钩保本理财产品的认购文件应明确其存在的投资风险,通常需列出如下风险提示:外汇挂钩保本产品有投资风险,不应视为定期存款的替代品。
(四)利率/债券挂钩类理财产品
1.概念
利率挂钩类理财产品与境内外货币的利率相挂钩,产品的收益取决于产品结构和利率走势。
债券挂钩类理财产品主要是在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上进行交换和交易,并由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
对于利率/债券挂钩类产品,挂钩标的可以是一组或多组利率/债券。
特点:收益不高,但非常稳定,期限固定,不得提前支取。
2.挂钩标的
(1)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
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London Inter-bank Offer Rate,LIBOR)是全球贷款方及债券发行人的普遍参考利率,是目前国际间最重要的和最常见的市场基准利率。
该利率一般分为贷款利率和存款利率。一般报出的利率有隔夜(两个工作日)、7天、1个月、3个月、6个月和1年期的。参与该市场活动的其他金融机构,以此为基础确定自己的利率。
(2)国库券
国库券是国家财政当局为弥补国库收支不平衡而发行的政府债券,债务人是国家,还款保证是财政收入,几乎不存在信用违约风险,是金融市场风险最小的信用工具。国库券利率是市场利率变动情况的集中反映。
我国国库券的期限最短为1年,西方国家一般分为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年期四种。
(3)公司债券
是股份公司发行的一种债务凭证,承诺在未来的特定日期,偿还本金并按事先的约定支付利息。
(五)股票挂钩类理财产品
1.概念:股票挂钩类理财产品又称联动式投资产品,是指通过金融工程技术,针对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不同预期,以拆解或组合衍生性金融产品(如股票、一篮子股票、指数等),并搭配零息债券的方式组合而成的各种报酬形态的金融产品。
2.挂钩标的
(1)单只股票
(2)股票篮子
3.期权拆解
股票挂钩类产品通常可以被分解为一系列的期权:
(1)认沽期权
赋予认沽权证持有者在到期日或到期前,根据若干转换比率,以行使价出售相关股票或收取适当差额付款的权利。
(2)认购期权
赋予认购权证持有者在到期日或到期前,根据若干转换比率,以行使价买入相关股票或收取适当差额付款的权利。
(3)股票篮子关联性
(六)结构性理财产品的主要风险
1.挂钩标的物的价格波动
由于结构性产品的浮动收益部分来源于其所挂钩的标的资产的价格变动,因此,影响标的资产价格的诸多因素都成为结构性理财产品的风险因素。
2.本金风险
通常结构性理财产品的保本率直接影响其最高收益率,因此,结构性产品的本金是有部分风险的。
3.收益风险
由于结构性理财产品的收益必须完全符合其产品说明书所约定的条件,也就是说期权的执行是基于一定的标准的,所以结构性理财产品的收益实现往往并不是线性分布的。
4.流动性风险
结构性理财产品通常无法提前终止,其终止是事先约定的条件发生才出现,因此其流动性不及其他银行理财产品。
七、QDII基金挂钩类理财产品
(一)概念
QDII即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是指在一国境内设立,并经该国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境外证券市场有价证券投资的基金。
(二)挂钩标的
1.基金
投资者通过基金将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交由专业托管人和管理人进行托管、管理,投资于股票、债券、外汇、货币、实业等领域,以尽可能减少风险并获取收益。
2.交易所上市基金(Exchange Traded Fund,ETF),ETF本质上属于开放式基金,其本身有三个鲜明特点:
(1)可以在交易所挂牌买卖;
(2)属于指数型开放式基金,在交易所挂牌,交易便利;
(3)投资者只能用与指数对应的一篮子股票申购或者赎回ETF,而不是现有开放式基金的以现金申购赎回。
八、另类理财产品
(一)概念: 主要是指投资于除传统股票、债券和现金之外的金融资产和实物资产的理财产品,如房地产、证券化资产、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大宗商品、巨灾债券、低碳产品、艺术品等。
(二)与传统产品的区别与联系
1.交易策略上,既可以采用传统买进并持有策略,也可为规避大幅下跌风险,采用卖空策略。
2.操作方式上,区别传统的全额交易,可以采用杠杆交易,实现以小搏大的投资目的。
(三)另类投资的优点
1.另类投资多属于新兴行业或领域,具有潜在高收益的可能。
2.与传统产品及经济周期的相关性较低,有助于提高投资组合的抗跌性和顺周期性。
(四)产品风险
一方面要承担传统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周期风险等,还要承担:
1.投机风险:由于投机导致资产价格过度波动;
2.小概率事件的高损失风险;
3.巨亏的极端风险。另类投资风险发生可能性不大,一旦发生就是致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