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保险市场
一、保险市场概述(★★★)
(一)保险的概念 .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及相应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二)保险的相关要素
(1)保险合同。保险产品的直接表现形式是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投保人。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3)保险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4)保险费。保险费是投保人根据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因约定保险事故发生所造成经济损失的补偿所预先支付的费用。
(5)保险标的。保险标的可以是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也可以是人的寿命和身体。
(6)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7)受益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8)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金额。
(三)保险产品的功能
1.转移风险,分摊损失。保险提供了一种分摊损失的机制。投保人通过支出一定的保险费,可以将偶然的灾害事故或人身伤害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平均分摊给所有参加投保的人。
2.补偿损失。保险人通过将所收保费建立起保险基金,使基金资产保值增值,从而对少数成员遭受的损失给予经济补偿。
3.融通资金。一方面,保险人可以利用保费收取和赔偿给付之间的时间差进行投资,使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另一方面,对投保人来说,购买某些保险产品可以获得预期的保险金,因而保险实质上也属于投瓷范畴.
二、保险市场的主要产品(★)
1.按照保险的经营性质划分为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
(1)社会保险是指通过国家立法形式,以劳动者为保障对象,政府强制实施,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阳经济制度。这种保险具有非营利性、社会公平性和强制性等特点。中国的社会保险产品主要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事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2)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基于自愿原则与众多面临相同风险的投保人以签订保险合同的方式提供的保险服务。
2.按照保险标的划分为人身保险、财产保险与投资型保险产品。(1)人身保险是以人的身体和寿命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2)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保险人对保险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给予补偿的
一种保险。
(3)投资型保险产品同时具有保障功能和投资功能,能够满足个人和家庭的风险保障与投资需要。
3.按照承保方式划分,保险可以分为直接保险和再保险。
(1)直接保险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直接签订保险合同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
(2)再保险是指直接保险人为转移已承保的部分或全部风险而向其他保险人购买的保险。
三、保险市场在个人理财中的运用(★)
保险的投资风险低,且能保障家庭幸福,帮助人们解决疾病、意外事故所致的紧急开支等。虽然投资回报比其他投资工具如股票、投资基金、债券、房地产等偏低,但人们大都接受将保险作为一种理财工具,并且目前综合了保障与储蓄、养老、教育、重大疾病和投资的保险计划受到越来越多城市居民的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