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本市场: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资本融通和交易的市场,包括银行中长期信贷市场、股票市场、基金市场和中长期债券市场。
2.银行理财产品所包含的三大类要素:信息产品开发主体信息、产品目标客户信息、产品特征信息
3.货币型理财产品的含义与风险特征货币型:理财产品指投资于货币市场的银行理财产品。它主要投资于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债券回购、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等。风险特征:信用风险低、流动性风险小。基于上述风险特点可知,货币型理财产品属于保守和稳健型理财产品。
4.债券型理财产品的含义与风险特征债券型:理财产品指以国债、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为主要投资对象的银行理财产品。债券类理财产品属于挂钩利率类理财产品。风险特征:产品的资金投向信用风险低、流动性强、投资者的投资风险较低、收益不高。基于以上特点,债券型理财产品的目标客户主要为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投资者,适合保守型和稳健型客户投资。
5.结构型理财产品的含义:指运用金融工程技术,将存款、零息债券的固定收益产品与金融衍生品(如远期、期权、掉期等)组合在一起而形成的一种新型金融产品。
6.银行代理理财产品(银行代理服务类业务)的含义:银行代理理财产品:即银行提供的代理服务类业务,指银行在其渠道代理其他企业、机构办理的、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负债业务、给商业银行带来非利息收入的业务。
7.基金的概念和特点基金:指通过发行份额或收益凭证,将投资者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由专业管理人员投资于股票、债券或其他金融资产,并将投资收益按持有者投资份额分配给持有者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金融产品。
特点:1、集合理财、专业管理;2、组合投资、分散投资;3、利益共享、风险共担;4、严格监管、信息透明;5、独立托管、保障安全。
8.基金申购和基金赎回的含义:基金申购是指投资者在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开放日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赎回是指投资者在基金存续期间的基金开放日将持有的基金份额按一定价格卖给基金管理人并收回现金的行为。
9.银行代理保险产品的种类:银行代理保险产品包括寿险和财产险。银行代理寿险主要包括分红险、万能险和投连险。银行代理财产险主要包括房货险、企业财产保险和家庭财产险。
10.国债的风险情况:价格风险、再投资风险、违约风险、赎回风险、提前偿付风险、通货膨胀风险。
11.信托产品的风险情况:投资项目风险、项目主体风险、信托公司风险、流动性风险
12.银行代理黄金的种类:条块现货、金币、黄金基金、纸黄金
13、理财顾问服务的含义:理财顾问服务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对客户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建议和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
14、国内理财顾问服务的流程:第一步 收集客户信息第二步 客户的财务分析第三步 客户的财务目标分析与确认第四步 客户的财务规划第五步 投资组合第六步 实施计划第七步 绩效评估
15、客户的风险特征:风险偏好、风险认知度、实际风险承受能力 来源 233网校
16、财务规划以及涉及的基本内容:一个全面的财务规划涉及现金、消费及债务管理,保险规划,税收规划,人生事件规划及投资规划等财务安排问题。现金、消费及债务管理是解决客户资金结余的问题,这是做理财规划的起点。保险规划是研究风险转移的问题。税收规划是减少客户支出的问题。人生事件规划是解决客户住房、教育及养老等需要面临的问题。投资规划是讨论客户资产保值增值的问题。
17、制定保险规划的原则:转移风险的原则、量力而行的原则、分析客户保险需要
18、税收规划的原则:合法性原则、目的性原则、规划性原则、综合性原则7、教育规划的含义指个人或家庭为了需要时能支付自身的教育费用及其子女的基础教育、大学教育和大学后教育费用所制定的规划。
19、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中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人”。这里的“人”应作宽泛的理解,包括公民(自然人)、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
20、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基本条件:(1)具有相应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2)有具备相关业务经验和知识的高管、从业人员(3)具备有效的市场风险识别、计量和监控体系(4)信誉良好,近两年内未发生损害客户利益的重大事件(5)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21、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人员教育培训要求:商业银行应配备与开展的个人理财业务相适应的理财业务人员,保证个人理财业务人员每年的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商业银行应详细记录理财业务人员的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及考核结果等,未达到培训要求的理财业务人员应暂停从事个人理财业务活动。
22、关于理财产品的政策监管:(1)结构性存款产品应将基础资产与衍生交易部分分离(2)储蓄存款产品不得作为理财产品单独销售(3)不得将理财计划与本行的储蓄存款强制搭配销售(4)对高于同期储蓄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应对客户有附加条件(5)附件条件包括对期限调整、币种转换、对支付货币和工具的选择权,所产生的风险由客户承担(6)根据理财计划的风险设置期限和销售起点金额(7)不得销售不能独立测算或收益率为零的理财计划(8)理财计划宣传资料应对风险揭示,文字醒目通俗(9)对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在签约前应提供预期收益率的测算数据、测算方式和依据(10)设置市场风险监测指标,建立有效的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体系
23、理财产品开发目标满足客户理财需求+实现三大功能:(1)增加业务收入,改善业务结构;(2)扩大客户基础,提升客户质量;(3)增强业务影响,树立品牌形象。
24、无效合同的情形: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第三方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