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个人理财业务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节 理财产品及销售相关法律法规
考点:银信理财业务涉及的法律法规【点击试听>>听老师讲解】
银监会于2008年12月4日颁布实施《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
1.银信理财业务的规范性规定
银行开展银信理财合作,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遵守《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监管规定;
(2)充分揭示理财计划风险,并对客户进行风险承受度测试;
(3)理财计划推介中。应明示理财资金运用方式和信托财产管理方式;
(4)未经严格测算并提供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理财计划推介中不得使用“预期收益率”“最高收益率”或意思相近的表述:
(5)书面告知客户信托公司的基本情况,并在理财协议中载明其名称、住所等信息;
(6)银行理财计划的产品风险和信托投资风险相适应;
(7)每一只理财计划至少配备一名理财经理,负责该理财计划的管理、协调工作,并于理财计划结束时制作运行效果评价书:
(8)依据监管规定编制相关理财报告并向客户披露。
2.风险管理控制
银行应当根据客户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为客户提供与其风险承受力相适应的理财服务。
银信合作过程中.银行、信托公司应当注意银行理财计划与信托产品在时点、期限、金额等方面的匹配。
备考提示
银行接受信托公司委托代为推介信托计划.不承担信托计划的投资风险。银行不得为银信理财合作涉及的信托产品及该信托产品项下财产运用对象等提供任何形式担保。
本考点以前属于附录内容,今年移到正文,关注度有所提升。不过,涉及内容较少,考生通读了解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