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进入备考期,目前暂未更新考试大纲与教材,可根据2020年银行从业考试内容先行备考,考点如下:
物权法(P44-45)
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200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
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时发生效力
2、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有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3、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4、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结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5、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试题练习:
【单选题】下列财产中可以抵押的是( )。
A.建设用地使用权
B.土地所有权
C.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D.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士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