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6日-27日,进行了2场初级《个人理财》考试,经过对试题及考点的分析,发现很多考点可能反复考!一起来看看2024年10月初级《个人理财》考试的真题考点解析吧!本系列将持续更新,建议大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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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银行从业《初级个人理财》真题考点解析
【真题考点】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决。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这里的关键是“第三人知道该约定”,如果第三人不知道这个约定,那么该债务仍然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考点考法】2024年10月真题再现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原则上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
B.夫妻一方与债权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C.如果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无论第三人是否知道该约定,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均应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D.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参考解析: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这里的关键是“第三人知道该约定”,如果第三人不知道这个约定,那么该债务仍然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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