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公司信贷理论的基本发展
公司信贷理论的发展大体上经历了真实票据理论、资产转换理论、预期收入理论和超货币供给理论四个阶段。
5.公司信贷资金的运动过程及其特征
(1)信贷资金的运动过程
信贷资金运动就是信贷资金的筹集、运用、分配和增值过程的总称。信贷资金的运动过程可以归纳为二重支付、二重归流。信贷资金运动就是以银行为出发点,进入社会产品生产过程去执行它的职能,然后又流回到银行的全过程,即是二重支付和二重归流的价值特殊运动。
信贷资金首先由银行支付给使用者,这是第一重支付;由使用者转化为经营资金,用于购买原料和支付生产费用,投入再生产,这是第二重支付。经过社会再生产过程,信贷资金在完成生产和流通职能以后,又流回到使用者手中,这是第一重归流;使用者将贷款本金和利息归还给银行,这是第二重归流。信贷资金的这种运动是区别于财政资金、企业自有资金和其他资金的重要标志之一。财政资金、企业自有资金和其他资金都是一收一支的一次性资金运动。
(2)信贷资金的运动特征
信贷资金运动不同于财政资金、企业资金、个人资金的运动,但又离不开财政资金、企业资金、个人资金的运动。因此,信贷资金运动和社会其他资金运动构成了整个社会再生产资金的运动,它的基本特征也是通过社会再生产资金运动形式表现出来的。
①以偿还为前提的支出,有条件的让渡
信贷资金是以偿还为条件,以收取利息为要求的价值运动。银行出借货币只是暂时出让货币的使用权,仍然保留对借出货币的所有权,所以,它的货币借出是要得到偿还的。同时,当借出的货币回流银行时,还必须带回超过原贷出金额的部分,即利息。因为,信贷资金来源于存款,而存款是要还本付息的,这就决定贷款必须偿还和收息,这也是贷款区别于拨款的基本特征。
②与社会物质产品的生产和流通相结合
信贷资金总规模必须与社会产品再生产的发展相适应,信贷资金只有现实地转化为企业经营的资金时,才会被社会产品生产过程吸收利用,发挥作用,并获得按期归还的条件。信贷资金运动的基础是社会产品的再生产,信贷资金不断从生产领域流向流通领域,又从流通领域流人生产领域。所以,信贷资金是一种不断循环和周转的价值流。
③产生经济效益才能良性循环
通过支持经济效益较好的项目,限制经济效益较差的项目,同时,在支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过程中,加速信贷资金的周转,节约信贷资金的支出,都可以创造较好的信贷效益。但在衡量信贷资金的经济效益时,不仅要认真地考核使用信贷资金的企业能否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按期归还贷款,更要从整个国民经济着眼,考核是否做到以最少的社会消耗,取得最大的社会效益。信贷资金只有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才能在整体上实现良性循环。
④信贷资金运动以银行为轴心
信贷资金运动的一般规律性,在市场经济基础上,又产生了新的特点:银行成为信贷中心,贷款的发放与收回都是以银行为轴心进行活动的,银行成为信贷资金调节的中介机构。信贷资金运动以银行为轴心,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信贷资金发挥其作用,的基础条件。
6.公司信贷的原则
公司信贷的原则是信贷经营管理过程中必须坚持的行为准则,它是信贷决策的依据和信贷检查的标准。
(1)合法合规原则
《商业银行法》和一系列法规、规章的实施为商业银行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创造了条件。目前,商业银行坚持“区别对待,择优扶植”的原则,具体掌握上要做到:
①贷款的发放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部门发布的行政规章。
②按国家经济发展计划和产业政策的要求,区分轻重缓急,使贷款的投向能突出重点。
③要根据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选择贷款对象,从企业资金的实际需要出发,把握贷款投放的合理性,严格区分优劣。
④要按程序办理贷款,防止违规现象发生。
(2)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原则
①效益性
银行贷款最终是为了盈利,争取优厚的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是银行利润的主要来源,这是银行开拓业务、改善服务和加强管理的内在动力。在贷款规模一定的情况下,利息收入主要取决于利率和期限。贷款的期限越长,利率越高,收益也越大。
②安全性
商业银行是负债经营,其资本金一般只占全部资金来源的10%,90%以上的经营资金是存款和其他负债。因此,商业银行必须保证贷款的及时足额收回,保证本金的安全。如果贷款不能及时收回,出现了较多呆账,就必然影响银行清偿能力,损失银行的资金,动摇银行的信用,甚至可能因无力应付提存而宣告破产。因此,银行对贷款的严格审查和管理是紧紧围绕着保障本金安全而展开的。
③流动性
银行必须保证客户的存款能及时足额提取,为了保证贷款的安全性,银行除保持足够的流动性资产外,还必须合理安排贷款的种类和期限,使贷款保持流动性。商业银行贷款的期限结构必须与存款和其他负债的期限结构相匹配。为提高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率,商业银行都十分注重资金的周转速度。因为在信贷资金总量一定的情况下,周转速度越快,流动性就越强,安全性就越能得到保证,但效益性相应较差。反之,信贷资金周转速度越慢,流动性就越差,安全性也就越差,但效益性相应较好。
商业银行在从事贷款业务时,要同时兼顾以上三个原则,全面考虑贷款的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的要求。三个原则有统一的一面,也存在矛盾的一面。安全性与流动性成正比,但与效益性相矛盾。贷款期限越短,风险性越小,贷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也就越高,但利率相应就越低,利息收入也就越少;反之,贷款的期限越长,利润也就越高,但风险也越大,安全性和流动性也就越小。贷款的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是商业银行经营的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但三原则的选择和组合是就银行整体而言的,需要对各种负债和各种类型资产进行综合研究,寻求最佳组合。
(3)平等、自立、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商业银行和其他企业一样必须依法经营,独立核算,照章纳税,并有共同的经营目标,即追求利润。因此,商业银行与企业在借贷活动中,应遵循下列原则。
第一,借贷主体要有充分的自主权,并且处于平等地位,借贷双方既能自主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又有足够的履行契约的能力。任何由借贷当事人一方任意支配或倚仗权力强制他方接受不公平条件的行为,都违反了借贷双方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借贷双方必须遵守法律规范,包括银行法、票据法和担保法等。唯有借贷双方的行为都符合法律规范,才是真正的公平交易。
(4)公平竞争、密切协作原则
各商业银行应该按照金融监管的要求,自觉遵守金融法规,在参与市场运作过程中,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金融秩序。同时要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在业务开拓的过程中,互相取长补短,拾遗补阙。要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的推动作用,不断促进环境的改善,以此来促进金融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