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组织架构的变革
信贷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是商业银行组织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信贷业务正常开展的基本保证。随着银行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组织架构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着。1984 年至1993 年, 我国开始尝试专业银行企业化改革,经过多年改革与调整,专业银行的组织架构逐步完善,到1993年已经形成了比较统一、系统的组织架构,这种架构也是我国商业银行组织架构调整与改革的基础。纵向来看,专业银行延续了中国人民银行的总分行制;横向来看,专业银行采取了按照产品设置部门的方式,与行政机关的组织架构有明显的相似性。
1993 年至2001 年, 专业银行完成了向商业银行的转变,我国商业银行的组织架构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在纵向结构上,商业银行实行统一法人制度,通过授权的方式,明确了总行与各级分支机构的经营权限,分支机构的经营决策不得超过授权范围;在横向管理上,商业银行根据业务发展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信贷管理的专业部门随社会经济发展、分工的专业化而不断增减和细化。
2001 年,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为顺应时代发展,满足金融市场要求,商业银行对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进行了根本性的改变。信贷管理由前台、中台、后台合一的管理模式转变为业务营销与风险控制相分离,由按照业务类别分散管理的模式转变为信贷风险集中统一管理的模式,由倚重贷前调查转变为贷款全过程管理,初步形成了现代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组织架构。
从2003 年开始,随着我国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开始和不断深入,银行信贷管理组织架构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着。纵向管理上,初步建立了全面的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体系,总行、分行、支行间的管理进一步清晰,各级分行也实现了与总行业务部门的对接;横向管理上,新增特定风险的专职管理部门,同时着眼于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组织架构和业务营销模式,按照客户性质的不同成立了公司业务部和零售业务部。
建立真正的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目标、以风险控制为主线、市场反应灵敏、风险控制有力、运作协调有效、管理机制完善的组织架构,是提升我国商业银行整体实力的组织保障。在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下,在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的思路下,按照风险管理体系集中、垂直、独立的原则,我国商业银行已经初步建立了职责明晰、分工明确、相互制衡、精简有效的银行内部组织架构,提升了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掌控水平。
2. 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经营管理组织架构
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经营管理组织架构包括: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信贷业务前中后台部门。
(1)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是商业银行的最高风险管理和决策机构,承担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负责审批风险管理的战略政策,确定商业银行可以承受的总体风险水平,确保商业银行能够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种风险。董事会通常下设风险政策委员会,审定风险管理战略,审查重大风险活动,对管理层和职能部门履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职责的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并提出改进要求。
(2) 监事会
监事会是我国商业银行所特有的监督部门,对股东大会负责,从事商业银行内部尽职监督、财务监督、内部控制监督等工作。监事会通过加强与董事会及内部审计、风险管理等相关委员会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全面了解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状况,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做好相关工作。
(3) 高级管理层
高级管理层的主要职责是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制定风险管理的程序和操作规程,及时了解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并确保商业银行具备足够的人力、物力和恰当的组织结构、管理信息系统及技术水平,以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项风险。
(4) 信贷业务前中后台部门
一般而言,信贷前台部门负责客户营销和维护,也是银行的“利润中心”,如公司业务部门、个人贷款业务部门;信贷中台部门负责贷款风险的管理和控制,如信贷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合规部门、授信执行部门等;信贷后台部门负责信贷业务的配套支持和保障,如财务会计部门、稽核部门、IT部门等。按照贷款新规的要求,商业银行应确保其前、中、后台各部门的独立性,前、中、后台均应设立“防火墙”,确保操作过程的独立性。